新三板股权转让税费系列(一)☞印花税、转让经手费、股份过户费、券商佣金

印花税-国家税务机关

政策依据一:财税[2014]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政策依据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应当在证券公司给参与集中交易的投资者开具的“成交过户交割凭单”(以下简称交割单)、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证券公司给办理非集中交易过户登记的投资者开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中注明应予扣收税款的计税金额、税率和扣收税款的金额,交割单、确认书应加盖开具单位的相关业务章戳。已注明扣收税款信息的交割单、确认书可以作为纳税人已完税的证明。

例:A、B为新三板公司深柳文化(企业所在地:佛山市顺德区)的股东,A为深柳文化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深柳文化于2017年3月24日挂牌,挂牌前A持有深柳文化500万股,B持有深柳文化150万股,A、B均以1元/股取得上述股权。

2019年5月20日,B将其持有的深柳文化100万股以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A。B作为出让人,需要按实际成交金额1,000,000*3=3,000,000元,按1‰税率计算印花税=3,000,000*1‰=3,000元。

转让经手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政策依据一:股转系统公告〔2013〕7号,《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收费事宜的通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服务,对于投资者,按股票转让成交金额的0.5‰双边收取转让经手费

例:(续上例)2019年5月20日,B将其持有的深柳文化100万股以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A。A、B作为投资人,双方均需要按成交金额1,000,000*3=3,000,000元,按0.025‰计算单方转让经手费=3,000,000*0.025‰=75元。双方合计应该支付转让经手费75*2=150元。

股份过户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政策依据一:中国结算《全国股转系统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2018年7月20日更新)

投资者交易挂牌公司股份,中国结算对投资者按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股份过户费。

例:(续上例)2019年5月20日,B将其持有的深柳文化100万股以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A。A、B作为投资人,双方均需要按成交金额1,000,000*3=3,000,000元,按0.5‰计算单方转让经手费=3,000,000*0.5‰=1,500元。双方合计应该支付转让经手费1,500*2=3,000元。

券商佣金-证券公司

政策依据一:证监发[2002]21号,中国证监会、国家计委、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例:(续上例)2019年5月20日,B将其持有的深柳文化100万股以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A。A、B作为投资人,双方均需要按成交金额1,000,000*3=3,000,000元,按0.3‰计算单方佣金=3,000,000*0.3‰=900元。双方合计应该支付券商佣金900*2=1,800元。

来自知乎的癞头跣脚的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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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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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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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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