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金融支持资本市场的第一支箭为何还没落地?

本来进入债务问题研究,已经说这段就不评论股市了。但周五股市大跌,市场上众说纷纭,到处找原因。特别是题材股涨起来凶跌得也多就罢了,而绩优股涨得不多、跌的时候也不含糊,结果来问询的人应接不暇,不胜其扰,这样我就集中回应一下。

大家知道,这次中央一揽子经济增量政策的推出,央行宣布的金融信贷政策对资本市场的支持是打响的第一枪,在9月26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之前就得到了证券市场立竿见影的积极回应。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又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同时,央行和证监会又出台了证券公司、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互换便利政策,为这些非银机构提供充裕的资金支持与股票和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央行行长还明确表示,首期宣布的三千亿和五千亿额度,不够还可以继续倍增。

正是基于这个金融信贷的支持政策,我也曾做过个简单分析和计算指出,相关市场主体仅利用绩优股股息与国债利息之差套利,就为绩优股占了主要市值的上证指数在国庆节前的水平上再继续上升提供了有效支撑。应当说,在这次推出的一揽子经济增量政策中最简单明确和最容易操作实现的,就是这个金融支持资本市场政策的落实和到位。

那么,相关政策都已经宣布和推出月余,落实到位的情况怎么样呢?据有关信息,互换便利已经签约的贷款额度有2000亿,而实际使用的数字则很小。回购和增持贷款申请额度不到300亿,真正使用的就更微不足道。显然,这对于每日成交过万亿的A股市场来说,连毛毛雨都说不上。

是相关的市场主体有钱不赚、没有积极性吗?以回购增持为例。要上市公司申请信贷资金去回购股份,其实并不切实际,因而可以想见响应者寥寥。因为回购的股份,无论是用于注销还是用于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来说这笔资金都是有去无回,将来无论是贷款本金还是利息的偿还,都需要上市公司另外自行筹措资金。显然,在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盈利大幅改善之前,即便对于绩优公司来说,本来分红和发展的压力就很大,用贷款去回购股票是一个没有什么收益而风险很大的事情。严格地说,也并不利于上市公司本身的健康发展和股东的整体和长远利益。

这个信贷政策的真正有用武之地,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增持。以上证指数为例,绩优高股息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股票的市值就有几十万亿之巨,打个对折也可以申请以十万亿计的信贷资金支持。如果要求把申请信贷购买的股票也质押进去那么就接近三折。因此这个专项贷款,对银行来说应该没有任何风险。这笔资金由于是专户封闭运行,不会对其他市场产生任何冲击。但是,许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反映,本来是兴致勃勃地去联系各家银行,结果均被告知,根据有关规定,银行的信贷必须以企业自己先有30%的本金为前提,同时不接受任何股权质押。此外,像申请其他企业长期贷款一样,银行需要对控股股东的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这样一来,企业根本申请不到什么贷款。折腾一圈下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们自然都兴致全无。

我一开始就说过,信贷专项资金支持资本市场,是精准的点穴之举。股市作为资本市场的风向标,是市场上真金白银的买卖行为决定的,来不得半点空活虚活。而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既有利于广大投资者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和促进内需,也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一揽子增量经济政策打出的这第一枪,可谓一箭双雕。但是,再好的政策也需要相关部门的落实到位。如果只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开了会议,做了宣誓、发了文件,根本不管政策是否管用和真正落实到位,那么市场和投资者的信心又从何而来呢?

一揽子经济增量政策是中央推出的逆周期、跨周期调节与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挑战的重大决策步骤。经济增量政策组合拳中尚在陆续推出的其他举措要转化为经济基本面的好转,还需要时间和努力。保证简单直接又容易落实到位的第一箭就落地并取得成效,相关职能部门责无旁贷。与信贷资金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紧密相关的金融、证券和国资管理部门应当积极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贯彻和落实中央的决策。

附:有网友希望我评论一下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的原证监会主席肖钢的议论。我想肖是十多年前的主席,也许说的是当年的心理点位吧?不过,无论国内国际的证券市场,指数的高低从长期看都是随经济发展和企业盈利水平而总体不断攀升变化的。用一个固定的指数点位来衡量股市,是刻舟求剑,相信也绝不是今天管理层心中的合适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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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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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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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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