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再融资:支持可转债、从严普通股

近日,北交所发布了2025年第1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其中,罕见的用了一半的篇幅专门对上市企业再融资进行了说明。

此处,仅摘几个特殊的点做讨论。

1、支持可转债、限制普通股

原文的表述是这样:“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发行可转债融资”“从严掌握定向发行普通股再融资”。

至于理由,北交所也给了解释:可转债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稀释更为缓和。普通股发行会稀释现有股东股权比例、摊薄每股收益,可能对二级市场股价产生不利影响。

要我来看,支持可转债不是目的,限制普通股发行才是目的。核心理由就是普通股发行会立竿见影的增加二级市场的股票供给,进而影响股票价格。这个操作有点似曾相识,像是为了缓解眼前的就业压力,就让更多的本科生去读研,压力留给了3年之后。不一样的是,可转债不一定最终会转股。

日前,北交所在审可转债项目只有“优机股份”1家;北交所在审的普通股发行项目也只有5家(科润智控、国航远洋、同享科技、骏创科技、富士达),合计融资总额13.2亿元。现在发文限制普通股再融资,是觉得现有的5个项目也已经很多了吗?还是说单纯为了响应新“国九条”等上位政策的要求?

关于可转债再融资的数量,不只是北交所,沪深板块同样不多。因为在制度设计上,仅作为融资工具而言,可转债对于市场主体没有太大吸引力,此处北交所虽然提到“支持”,但并未见具体措施,其结果显而易见。

2、定向限制向实际控制人分红

北交所的这点值得沪深交易所学习。

沪深板块现有政策的逻辑是,只要前三年老老实实的分红,之后的再融资就能开绿灯。这总感觉有点像拿着新股东的钱,给老股东分红。而且老股东中,控股股东、实控人的分红金额占大头。政策限制了大股东减持,但是向大股东分红这个口子并未堵住,是忘了,还是有其他考虑?

北交所就比较直接了,连分红的口子也堵住了。敢这么做,是因为北交所的民营企业占大头吗?

不过,北交所要如何定向限制向实控人分红?暂时没有找到相关的规定,希望不是我会错意了,以后找到了再单拉出来聊聊。

3、申报前预沟通

“鼓励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在申报前通过预沟通方式就发行事项、发行方案主要内容等与北交所审核部门进行沟通”。

目的是“提前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个人理解,这可能只是目的之一。受理前的预沟通,在如今限制新股发行的大环境下,应该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在受理前否项目。

4、北交所审核部门与日常监管部门沟通

文件中还提到了北交所的审核部门要与日常监管部门进行保持沟通。这一点其实没什么可讨论的,只是有点不理解,这属于监管内部的事情,为什么写在《审核动态》里。难道《审核动态》不只是给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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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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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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