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获得监管批准 可全资拥有其中国证券合资企业

路透社北京 3 月 28 日电 瑞士银行瑞银集团(UBSG.S)周五表示,已获得监管批准,可全资拥有总部位于北京的瑞银证券。这是瑞银在与瑞士信贷合并后整合其在华业务运营的关键一步。

瑞银的一份新闻稿显示,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瑞银将从北京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手中额外收购这家经纪公司 33% 的股份,并将持股比例提升至 100%。

这一批准标志着瑞银与瑞士信贷合并后一系列复杂交易的完成,其中包括瑞银将其持有的瑞信证券(中国)36.01% 的股份出售给北京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瑞银亚太区总裁兼全球财富管理联席总裁伊克巴尔・汗(Iqbal Khan)在新闻稿中表示:“实现对瑞银证券的全资控股,是我们在该地区一体化战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使我们能够进一步拓展在中国的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服务。”

瑞银证券成立于 2006 年,2018 年成为中国首家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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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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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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