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正科技北交所上市决议自然失效,终止IPO程序

持正科技(874141)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满自动失效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表示,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发展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考虑,未能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因此,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到期自动失效。

这家公司完成辅导验收后,让决议自然失效,从而终止了北交所上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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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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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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