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九条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发布标志着市值管理结束了污名化的阶段,登堂入室,成为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正途。
但是市场对市值管理还是有很多误解,我以为最大的误解就是:“市值管理以市值为目标。”
我的总结:凡是以“市值”为目标的市值管理都是“伪市值管理”。
从字面理解,市值管理自然管理的是市值,既然管理,就要有目标,市值是个客观数据,市值=股本股价,股本实际上与市值关系不大,那就只剩股价,管理市值变成管理股价,既然管理自然要定个目标,比如现在10块,目标定在20,然后咱们围绕这个目标展开市值管理工作。
当然那些违法行为不能干,证券法禁止的活动不能碰,例如操纵股价、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证券法第三节禁止的行为。我们可以通过改善业绩,创造价值,还可以改变战略,增加市场感兴趣的活动,并让市场了解,改善市场预期来传播价值等等。
这些都没错,但是一旦把这些活动与市值目标挂钩,就要出问题了。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2017年8月10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0号处罚彩蝶资产、谢风华、阙某斌的“伪市值管理”案。谢风华是投行界风云人物,也是第一个被外逃被红通的保代,后来回国自首,再后来二次出山搞了市值管理,再次被罚。谢风华的故事你可以网上搜一下。谢风华还有本专著就叫市值管理,很专业,但是为何自己踩雷?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事情经过是这样。
上市公司恒康医疗老板阙总想减持股票,减持股票自然想卖的价高一点,人之常情。据说有专家可以帮助把股价搞上去,这个专家就是鼎鼎大名的谢风华。
2013年3月,阙老板与谢风华在上海见面,阙老板向谢风华表达了希望高价减持“恒康医疗”的意愿,谢风华表示可以通过“市值管理”的方式提高恒康医疗“价值”,进而拉升股价,实现阙文彬高价减持“恒康医疗”的目的。
2013年5月7日,德邦证券、谢风华控制的蝶彩资产和阙老板三方签署《研究顾问协议》,协议约定蝶彩资产作为研究顾问机构提供顾问服务,顾问服务期限与定向计划的委托管理期限相同。蝶彩资产根据阙老板在“恒康医疗”股价不低于20元/股的情况下对持有的2,000万股“恒康医疗”进行减持的需求,提供减持策略报告和操作方案,蝶彩资产收取研究顾问费,研究顾问费按减持成交金额的12.5%计提。
同时,为防止阙老板事后不给钱,三方还签署《资产管理合同》,2013年5月8日,阙老板将2000万股“恒康医疗”托管转至资产管理账户。
根据《研究顾问协议》,谢风华提供的“市值管理”建议包括:
2013年7月3日、4日阙文彬成功以20元/股均价减持“恒康医疗”2200万股,蝶彩资产、谢风华完成了与阙文彬约定的“市值管理”目标。
2013年7月5日,阙文彬按照约定支付了蝶彩资产研究顾问费4858万。
平心而论,我在看《行政处罚决定书》时,看到谢风华的具体市值管理建议,我没觉着有什么问题,当然我的觉悟不高也是原因。
搞市值管理无外乎两招,价值创造和价值传播。根据企业发展战略,搞一下能够提升企业价值的活动,例如进行战略转型,配套外延并购,并让市场理解战略转型的前景和价值,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啊。为什么证监会认定谢风华是“伪市值管理”要进行处罚?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谢也提出了类似异议大致有四点:
针对谢风华的抗辩,我们看证监会是怎样讲的。
针对谢风华的抗辩,证监会指出:
最终,证监会认定:
你有兴趣可以仔细看看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看下来的感觉就一条:凡是以“市值”为目标的市值管理都是伪市值管理。
只要市值管理的顾问或者咨询协议是以市值(股价)为目标的,所有的市值管理动作已经存在了主观操纵股价的故意,动机按住了。至于,是不是利用信息优势,或者说选择性披露,只要前面动机按住了,后面的因果关系,谁也说不清楚,自然成了操纵股价的“伪市值管理”。
当然,谢风华的案子处罚发生在2017年,现在监管的理解是不是变化了?我问了两个行业大咖,都说没有变化,如果你了解有什么新精神可以留言告诉我。
如果你说的是对的,那英伟达的利益集团将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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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半天说不清楚DeepSeek到底是什…
这是春节献礼吧!
关税确实不是主要的手段,科技技术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