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资委控制凯龙股份 间接收购天华新材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天华新材(870492),拟支付现金购买该公司控股股东凯龙股份(002783.SZ)控股股东中荆集团75%股权,转让价款为27.76亿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直接持有中荆集团75.00%股权,中荆集团系凯龙股份(002783.SZ)的控股股东,间接控制天华新材75.8964%的股份。本次收购会导致公众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凯龙股份(002783.SZ)仍为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公众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荆门市政府国资委变更为湖北省政府国资委。

天华新材属于地市国资控股,其技术部部长吴国峰带领团队完成了共挤膜产品的升级改造,成功推出PE电子膜,仅48小时就达到客户要求的晶点数量等质量标准,打开了PE电子膜市场。

不过,该公司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3402.4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滑13.96%,净利润为-35.37万元,出现了止盈转亏的情况。

为什么湖北省国资委会溢价收购一家地方国资控制的企业呢?而且在收购中,不改变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控股机构?

我们认为,湖北省国资委会实际是投资控制上市公司凯龙股份(002783.SZ),从而间接了收购了天华新材(870492.NQ),所以,同时被间接收购的还有航特装备(874477.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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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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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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