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钢重工业绩趋势线下降是终止的原因之一

豪钢重工(873741)董事会决定终止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计划,并撤回申请材料。公司辅导券商为中德证券。

该公司的主营产品是模锻件,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为11,128.89万元。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近 30%,省内市场占有率超过 50%,国内同行排名第一,主导产品煤机刮板、销轨等已经辐射到国内 80% 的煤机生产企业和煤矿终端市场。

这样一家公司为什么终止并撤回材料呢?虽然公司业绩持续下滑,虽然产能利用率从97.93%下降到64.68%。虽然广瑞达为公司第一大客户,而且毛利率显著高于其他主要客户,虽然,补充流动性资金占募集资金总规模的28.51%。

但是我们认为,中德证券的服务能力不足以覆盖豪钢重工,所以应该更新主办券商,而不是山西的公司不惜用山西的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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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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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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