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刘加旺、廖强履新中央汇金公司

据中央汇金公司官网9月30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刘加旺同志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廖强同志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沈如军同志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徐志斌同志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

经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刘加旺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聘任廖强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沈如军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职务,徐志斌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加旺,1975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市分行行长、江苏省分行副行长兼苏州市分行行长、安徽省分行行长、四川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并兼任中央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

廖强,1974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标普全球信用评级公司亚太区金融机构评级资深董事、大中华区金融机构评级首席评级官,中央汇金公司派往中国银行董事,中央汇金公司股权管理二部副主任、股权管理一部主任。现任中投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并兼任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股权管理二部主任、股权管理三部主任。

据介绍,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中央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