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司通辅导不严问题多 终止审核

格林司通(873860)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

公司是在2024年6月27日中止审核后选择终止,终止后也就不用回复第二轮审核问询。在问询函中,北交所要求企业提供符合北交所定位的专业判断。也就是说,该公司在北交所审核中认为不符合北交所创新型的要求。

可是,该公司的产品是自动化设备,而且前五大客户中有比亚迪这样的明星公司,2023年年报扣非净利润也有4,335.07万元。那么该公司为什么终止呢?

从南方资本中心的研究报告显示,该公司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供应商(无锡格瑞)方式转移资金的情况。同时,还存实际控制人关联劳务外包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该公司的辅导券商为东北证券,按理说,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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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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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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