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芸科技IPO背后:实控人美国国籍信息涉嫌被删除 律师称“需核查披露”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卢岳 实习记者 柳川)2024年6月,证监会同意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科创板注册的批复。联芸科技此次上市拟募资15.2亿元,将用于新一代数据存储主控芯片系列产品研发与产业化等3个项目。

随着9月的到来,2024年的半年报披露落下帷幕。不过,记者发现,联芸科技至今未披露2024年半年报。对于未披露2024年半年报的情况,联芸科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联芸科技不是上市公司,所以没有披露半年报。

此外,记者发现,联芸科技涉嫌在招股书隐藏和删除实控人方小玲美国国籍信息,独立董事一兼职涉嫌被隐藏。另外,联芸科技的两大关联企业系大客户,子公司员工离职成为大客户。

实控人国籍信息被删除独董一职务被隐藏

自从申请IPO以来,联芸科技实控人的国籍,格外引人注目。记者发现,在企查查上公开披露的联芸科技招股说明书一共有三个版本,时间分别是2022年12月(受理阶段)、2023年2月(问询阶段)、2024年5月。联芸科技时间为2024年5月的招股书版本,与此前2022年12月和2023年2月的招股书版本出现了不同的实控人介绍。

具体来看,2022年12月和2023年2月发布的版本中载明(目前仅企查查等少部分网站留存原始版本)方小玲女士,1963年出生,美国国籍,护照号为50584****,1984年和1987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科仪系,分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美国犹他大学电子工程系,获博士学位。1995年8月至2001年7月,在SonicInnovations担任主任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16年3月,共同创办JMicron并担任JMicronUSA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创立了联芸科技,担任公司董事长。

不过,企查查网站披露前两个版本的招股书中均含有方小玲为美国国籍,到了第三个版本(2024年5月披露的招股书),关于方小玲国籍信息却消失了。不仅如此,记者发现,联芸科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招股说明书中,曾披露了实控人方小玲系美国国籍,如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的三个招股说明书版本中,均找不到方小玲的国籍信息。

据了解,方小玲直接持有公司8.41%的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持股平台弘菱投资、同进投资、芯享投资合计控制公司45.22%的股份,系联芸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

那么,企业在申请IPO过程中,企业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招股书是否需要披露其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的国籍信息?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卢鼎亮告诉消费日报记者,IPO信息披露的原则要求发行人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在申请IPO过程中,企业是应该披露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的身份、国籍、持股比例、控制关系、任职情况等。

卢鼎亮补充道,在某些情况下,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的国籍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运营策略或受到特定法律法规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也是需要对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的国籍信息进行核查和披露的。

在此次IPO过程中,方小玲提名的一位独立董事的兼职情况引起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在问询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保荐机构对联芸科技独立董事娄贺统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对此,娄贺统表示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过渡期届满前,其将通过相关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换届、辞任等调整措施,确保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

今年5月签署的招股书上会稿披露显示,娄贺统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9月至今,历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2021 年8 月至今,兼任东科半导体(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兼任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兼任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联芸科技独立董事。

但是,联芸科技6月3日更新了招股书注册稿,相比上会稿,联芸科技注册稿中娄贺统的履历介绍部分其在东方财富证券的任职情况消失了。

不过,记者注意到,根据东方财富证券官网和企查查显示,娄贺统仍系东方财富证券的董事。对于娄贺统是否还在东方财富证券任职,记者给东方财富证券致电询问相关情况,其工作人员称“以东方财富证券官网为准,如果官网显示娄贺统还在职,那就还在”。

大股东系大客户,子公司前员工化身大客户

2017年,联芸科技引进了一位重要的股东。2017年4月11日,海康威视出现在联芸科技的股东名单里。招股书显示,海康威视合计持有联芸科技37.38%的股份,其中,海康威视直接持有联芸科技22.43%的股份,系联芸科技第二大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在联芸科技前五大客户中,已经出现了没有透露具体名字的第一大客户“客户E及其关联方”,第一大客户以5548万元的销售额,占据了联芸科技销售总额的31.36%。

记者发现,客户E与联芸科技存在关联关系,市场猜测客户E系海康威视。招股书显示,客户E与联芸科技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经营业务范围,客户E指向了联芸科技的第二大股东海康威视。在联芸科技的大股东中,只有海康威视及其子公司海康科技从事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业务。

在细分业务线主要竞争对手方面,联芸科技在招股书上表示,公司 AIoT 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几年公司优先围绕客户E 开展业务,针对关联交易占比较高,联芸科技对关联方依赖性被问询。具体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联芸科技说明,联芸科技向客户E及其下属企业销售芯片的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定价,进一步说明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对联芸科技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并进一步说明联芸科技是否对客户E存在重大依赖。

除第一大客户系关联企业外,联芸科技的第二客户亦系大股东。2021年12月,联芸科技新增注册资本33.9874万美元,引入了西藏远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远识”)等股东。此次增资西藏远识获得联芸科技4.29%股权,西藏远识背后股东,系联芸科技第二客户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波龙”)。

到了2023年,客户E及其关联方和江波龙依然高居第一大客户和第二大客户,销售占比高达30.73%和16.80%,两者占据联芸科技销售总额的半壁江山。

除关联交易被问询外,联芸科技境外子公司问题亦遭到问询。具体来看,二轮问询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D是否承接了境外子公司B的业务等问题对联芸科技进行了问询。

需要注意的是,联芸科技子公司B员工离职亦变身为大客户。招股书显示,公司D成立于2022年,为联芸科技境外子公司B前管理层中的三名员工,从境外子公司B离职后投资成立的公司。2022年,公司D以2324.04万元的销售额成为联芸科技的第五大客户,2023年联芸科技向公司D的销售金额为2726.97万元。

联芸科技在招股书中称,由于看好公司产品的市场前景,公司D同时也参与了联芸科技产品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推广销售。

记者就实控人国籍、大客户等问题向联芸科技发去采访涵询问相关情况,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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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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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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