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上市审核规则施行当日这家公司及其保荐中介机构同领罚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九条”),在证监会指导下,北交所于近日发布实施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等5件业务规则。

就上市审核工作而言,北交所将如何做到进一步压实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各方责任,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家内地最年轻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在相关规则施行的当日,用三份“罚单”直接对此进行了回应与说明。

进入4月北交所单月IPO终止家数再度超过10家

准确而言,北交所于4月30日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委员会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等5件业务规则。相关规则已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悉,本次发布的5件业务规则是北交所落实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的重要安排,覆盖公开发行并上市、退市、上市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委员会重大资产重组、分红等制度。其中《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即为北交所优化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制度安排。

记者看到,在《上市审核规则》的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三条中,北交所就审核内容与方式,对发行人(即拟IPO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均提出明确要求。

  资料来源:北交所

事实上,在《上市审核规则》完成修订、出台前,进入2024年以来,北交所IPO(首次公开募股)市场已出现明显变化。截至“五一”节后首个交易日收盘,2024年以来已有34家公司撤回申报材料、终止IPO。虽然5月内尚未有IPO终止“新单”,但1月与刚刚过去的4月,北交所单月IPO终止家数均超过10家。

  图/根据北交所审核信息,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制图

因违反《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富耐克、中原证券及大华会所同日共领“罚单”

在4月30日北交所《上市审核规则》正式施行当日领到“罚单”的,就是一家目前IPO已“终止”的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审计会所。

北交所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378;简称“富耐克”)在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其招股书、反馈回复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预付账款、在建工程、净资产等披露不准确的问题,相关财务数据构成错报,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富耐克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富耐克董事长李和鑫,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延升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富耐克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亦违反了《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

基于此,北交所作出“对富耐克、李和鑫、李麟、吴延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的监管处罚决定。

北交所同时警示,富耐克等相关违法违规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根据《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北交所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单就净资产数据准确披露的重要性,记者注意到,在4月30日与《上市审核规则》同期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净资产已成为四类强制退市标准修订后的一项重要指标。

若已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北交所将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这样的公司也将进入北交所财务类强制退市的范围。

官网显示,富耐克创立于1988年,2014年在新三板挂牌;系一家超硬磨料、超硬复合材料和超硬刀具制造商,也是磨削方案、切削方案及技术的提供者。

2022年6月21日富耐克上市申请获受理,发布其招股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即“中原证券”)、审计会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即“大华会所”)。

2022年6月30日富耐克收到北交所首轮问询函,2022年8月19日富耐克与中原证券、大华会所提交了首轮回复;10天后,即2022年8月29日,富耐克第二轮被问询;此后又在2023年4月26日第三轮被问询。富耐克与中原证券、大华会所分别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5月18日作出后两轮回复(豁免披露版)。2024年2月1日,富耐克的上市申请被北交所正式终止。

在北交所做出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当天,富耐克就整改情况表态。富耐克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相关人员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学习,勤勉尽责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职责。

在富耐克领“罚单”的同一日,它的保荐机构与审计会所也同样“遭罚”。

据悉,中原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张朋浩、陈军勇进行尽职调查时,未能勤勉尽责、保持职业怀疑,未对大额预付款长期挂账、退回的合理性以及在建工程成本归集核算准确性进行充分核查,未在申报前发现并处理前述错报事项。而大华会所及签字会计师黄志刚、路珂、吕勇军、李斌进行尽职调查时,也未能勤勉尽责、保持职业怀疑,未对大额预付款长期挂账、退回的合理性以及在建工程成本归集核算准确性进行充分核查,未在申报前发现并处理前述错报事项。

中原证券、大华会所及相关责任人均违反了《上市审核规则》规定。与富耐克一样,北交所对中原证券、大华会所及其相关责任人亦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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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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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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