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互通加码 北交所力推红筹企业上市

北京正加速推动北京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互联互通,以及红筹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方面改革尽快落地。7月24日,北京市政府官网正式对外发布 《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市场基础制度、要素市场化配置、市场高标准统一、市场监管公平、京津冀高水平协作、“两区”制度型开放等六部分安排了具体任务举措。

其中,关于深化资本市场全要素全链条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全力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持续承接国家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全国统一监管标准,推动支付清算、登记托管、增信评级、资产交易、数据管理等重大项目落地。加强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合作衔接,积极争取打通系统间股权登记、后台转板通道,探索场内场外登记结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化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生态,加快推进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推动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建设、REITs(即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发行、与香港交易所互联互通以及红筹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方面改革尽快落地。推动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

对于《实施方案》中提到的“推动北京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互联互通,以及红筹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方面改革尽快落地”,北交所资深专家、力量资本总经理朱为绎认为,红筹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更有意义。他指出,在北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有两个来源,一类是港股的红筹企业,另一类是非港股的红筹企业。

此前,北京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在6月29日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北交所和港交所将支持双方市场符合条件的已上市公司在对方市场申请上市。

北交所上市公司符合港交所发行上市条件的,可按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向港交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在港上市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的,可按现行制度规则申请在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

北交所总经理隋强表示,推出“北+H”京港两地上市安排,将进一步拓宽内地和香港“A+H”模式的惠及面,便利更多企业借助京港市场加速发展;支持更多北交所企业赴港上市,欢迎更多在港上市企业一路向北,到北交所来。京港两所的合作也将助力北京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港交所集团行政总裁欧冠升称,签署合作备忘录为两家交易所长期深入的金融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期待与北交所共同努力,连接资本与创新,积极支持企业成长,为投资者创造机遇,推动两地资本市场的共同繁荣。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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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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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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