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600763)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通策医疗(600763)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9层,100020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生导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请电联:18610810467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

索赔依据

2022年11月19日,通策医疗(600763)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吕建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吕建明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吕建明先生立案。立案相关内容主要涉及壹号基金浙江通策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方面,具体请参见公司已披露的《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公告》(2022-051 号)。

2022年12月24日,通策医疗(600763)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吕建明先生于2022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6号。经查明,吕建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吕建明作为通策医疗实际控制人,组织安排相关资金划转,未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策医疗对壹号基金的出资款 14,320 万元在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12 月 30 日期间被用于实际控制人吕建明控制的其他主体向银行还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吕建明作为通策医疗实际控制人,组织安排相关资金划转,未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8月23日期间买入通策医疗(600763)股票,并在2022年8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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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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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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