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300310)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宜通世纪(300310)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9层,100020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生导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请电联:18610810467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

索赔依据

2022年11月4日,宜通世纪(300310)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2017年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4月7日,宜通世纪(300310)公告,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宜通世纪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2017 年 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宜通世纪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虚增收入9,734.39 万元,虚增成本 5,260.99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4,083.86 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 3.7%、9.75%和 15.67%,导致宜通世纪 2018 年 4 月3 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 4 月11 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于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前买入宜通世纪(300310)股票,并且在2022年11月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