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

粤传媒(002181)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9层,100020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生导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请电联:18610810467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

索赔依据

2016年10月20日,粤传媒(002181)公告,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收盘后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 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2月28日,粤传媒(002181)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1年4月30日,粤传媒(002181)公告,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经查明,粤传媒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1 年至 2015 年期间,香榭丽方通过制作虚假合同、将未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实际履行的合同进行财务记账、调整合同折扣等手段,在2011年至2013年间制作虚假合同共计127份,虚增净利润共计30589.83万元。香榭丽以其自有产权的户外 LED 显示屏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叶某 2000万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事实未被披露。香榭丽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粤传媒 2013 年和 2014 年披露的《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以及粤传媒 2014 年年报、2015 年半年报等存在虚假记载。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在2013年10月28日到2016年10月20日之间买入粤传媒002181)股票,并且在2016年10月2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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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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