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石律事赵五平:无研究,不投资!

无研究,不投资,是投资行业的一条基本工作原则。前一段时间,高瓴资本张磊的两句话流传很广,张磊说“高瓴没有什么关系人脉,我们只是做研究。”“所谓风险投资,归根结底是一门为风险定价的生意。谁能掌握更全面的信息,谁的研究更深刻,谁就能赚到风险的溢价。”对于财富管理机构的股权产品管理工作而言,研究工作如何开展,可能有一定的特殊性,值得认真思考。

一、首先,研究工作有什么价值?

1、研究工作有利于增强从业者独立思考和判断投资机会的能力,保持职业敏感度,是为客户选取优质股权产品并创造良好收益的必要保证。投资投的是人,也是人去投资。作为代客挑选投资机构的财富机构的从业者,有必要保持自身知识的更新,了解股权投资行业动态,以防落伍。

2、深度研究本身是风险预防的重要措施。由于私募行业没有严格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私募股权行业存在严重的幸存者偏差挑樱桃现象,许多投资机构隐藏投资失败案例,只展示业绩优秀的基金成果,如不对研究机构开展较为深入全面的研究,容易形成以偏概全的结论。

3、良好的研究能力,是塑造主动资产管理能力的基础技能。我们不会自满于做股权产品的搬运工,而是要结合金融市场、创业趋势等方面,做主动的价值发现者,在工作方法论上借鉴、吸收直投机构的经验、方法。长期看,有必要将产品经理团队培养成一支具备主动投资管理能力的队伍,这支队伍能够观察、发现投资趋势和机会,具备独立判断投资价值的能力,有基本的尽职调查企业的能力,能够识别常见的财务舞弊。

二、其次,股权产品的研究工作应该如何开展?

在此提出一些设想,供大家交流探讨。个人以为初步可以围绕投资机构研究、行业研究、策略研究三个主题开展。

(一)投资机构研究

身为一家为客户配置资产的大型财富机构,投资机构研究应该说是我们的研究重点。个人认为可以针对市场上各类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机构开展分类研究,研究各典型投资机构的发展历史、团队构成、投资策略、投资领域、投资案例、融资策略等信息,目标是评价其实际的投资业绩和投资管理能力,完善机构和产品准入体系,筛选和储备后续拟合作投资机构。

个人认为可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投资机构研究:

1、投资机构发展历史和内部治理。如投资机构股权沿革、人员构成和变动情况、团队骨干的知识结构和从业经验。一家投资机构的投资风格往往会与其发展历史和团队构成高度相关,比如投行背景的投资机构较多倾向于Pre-IPO策略投资,国企股东背景的投资机构对于资金的安全性要求高,有美元基金运作经验的投资机构一般内部相对扁平化,有产业背景的投资机构倾向于投偏技术创新而非模式创新的项目。

2、投资策略和案例。包括投资机构公司治理、团队监督和激励制度、投资团队选任标准、行业选择、企业发展阶段选择策略、投资价值判断标准、估值方法和案例、投资决策制度和风格、风险控制制度,其他研究院认为重要的问题。

3、机构的融资策略。包括资金来源、募集方式、基金存续期、如何获取投资周期较长的资金、基金出资结构、管理人向投资人的报告制度、管理人监督制度、管理人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取方式和标准、投资人来源和身份特征(如投资人类型、财富规模等)、投资人对基金产品存续期的预期、收益水平预期、投资人资金成本。

(二)行业研究

研究、跟踪重要行业的重大投资事件。针对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重要行业,收集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和投资机会,跟踪分析投资趋势。开展行业研究时,关注典型企业所在行业的产品和技术路线变迁、同业竞争对手、资本运作事件、典型财务特征、产业政策。在对外交流方面,积极参与重要的行业交流活动,如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单位主办的交流活动。

(三)策略研究

这里的策略研究,指的是研究应当选取什么样投资策略的股权产品。不同经济时期,各种投资策略的有效性会有变化,如在一二级市场存在明显制度性套利机会的时候,如创业板刚刚推出之时,最先吃螃蟹采取Pre—IPO策略的投资机构往往收入丰厚。但随着一二级市场估值趋同,套利效应的不断衰减,后继采取 此类策略的投资机构往往会高位投资,获益空间不大,甚至出现因二级市场估值下调而估值倒挂。就当前股权投资市场而言,个人认为严谨、专业从事相对早期投资的机构会有更大概率获得估值上的安全边际,分享标的企业未来的成长红利,而这可能才是股权投资的迷人之处。

关于研究活动的深度和形式要求,一方面需要达到一定深度,脱离业务实践的行业研究,往往会走向纸上谈兵。我们应当了解行业中最新的投资动态、典型失败和成功案例等资讯,但也不必面面俱到、细致入微,而是要达到一种技术和商业上的可理解状态。各种研究成果,不必追求漂亮PPT效果,但需要体现独立思考,并以适当的书面形式予以固化。此外,由于这类研究涉及内容相对广杂综合,在有限的时间内,研究成果会有阶段性的特点,不宜追求短期的大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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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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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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