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北交所: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北交所上市符合市场参与者的利益

笔者曾经在2021年11月13日《   北交所分拆上市政策的解读》旗帜鲜明地提出: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北交所不适用《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是国内较早提出这个观点的研究人员。之后的华岭股份37天闪电过会,再次证明笔者观点的前瞻性。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北交所上市不仅不适用分拆规定,而且上会速度快。笔者认为,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北交所上市符合大多数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值得大力推广。

一、分拆子公司北交所上市符合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北交所的利益

在全面注册制背景下,沪深交易所上市的门槛越来越高,如主板的红绿灯名单、科创板的硬科技、创业板的三创四新,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一定要适应新的环境,进行存量挖潜,充分调动上市公司的积极性,推动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北交所上市进程。

对北交所来说,面对建设一流交易所的目标,企业质量是至关重要的,而上市公司子公司天然的规范性既可以保证北交所企业的质量,又可以实现北交所的快速扩容,做到又快又好地建设北交所。

二、分拆子公司北交所上市符合各中介机构的利益

对中介机构来说,与其去外围与其他中介机构拼抢项目,还不如从自身的存量客户进行内部挖掘,比如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原来审计上市公司的时候,其实就审过某子公司的材料,只是原来对该子公司的审计几乎不收费,现在如果该子公司能够北交所上市,会计师事务所既可以增加审计收入,也保证了审计质量,可以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三、分拆子公司北交所上市既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也符合子公司的利益

对上市公司来说,如果子公司能上市就多了一个上市融资平台,经营不好丧失沪深再融资机会的上市公司尤其在乎子公司是否能够上市。

对于子公司来说,尤其是对于子公司的高管来说,他们对于母公司的股权激励不是很感兴趣,但是如果子公司能够上市,子公司高管能够获得一定的股份,那还是很有积极性的。

四、分拆子公司北交所上市也符合投资者的利益

曙光数创作为今年四月份三个交易所的涨幅冠军,吸引了全市场的目光。很显然,曙光数创作为中科曙光的子公司,涨幅大大高于其母公司,投资者可以通过母子公司的股票联动挖掘市场的机会。对于北交所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子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应该成为一个独特的板块,值得关注,如曙光数创、鼎智科技、民士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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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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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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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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