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透明审核、便企惠民”理念 北交所完善申报前咨询沟通机制

为践行“透明审核、便企惠民”理念,提高发行上市审核公开透明度,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3号——申报前咨询沟通》(以下简称《申报前咨询沟通指南》),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并施行。

北交所开市以来,一直坚持开门办市场、为市场主体办实事,建立了审核全链条咨询沟通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对提高申报与审核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次发布实施《申报前咨询沟通指南》,是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1号—申报与审核》关于申报前后咨询沟通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前期实践经验,进一步细化申报前咨询沟通的具体做法,明确市场主体预期。对于申报前咨询沟通阶段沟通交流问题的整改规范、核查和披露情况,北交所将在后端审核问询环节统筹考虑。通过申报前咨询沟通、直联审核等服务机制,有助于夯实北交所高效审核基础,打造预期更明、效率更高的上市服务品牌,更好服务创新型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上市发展。

在全面实行注册制背景下,北交所对申报前咨询沟通机制进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有助于更好消除信息不对称,便利市场主体顺畅、高效申报上市。

一是广覆盖。为所有筹备上市的企业提供涉及规则理解相关重大问题的业务咨询服务,及时答疑解惑;对于申报确定性较强的进入辅导阶段的企业,提供覆盖规范整改事项、监管审核关注事项、申请文件编制等的全面深入的沟通交流。企业在申报挂牌前沟通直联审核机制事项的,可参照《申报前沟通指南》的规定执行。

二是畅渠道。筹备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可通过线上沟通系统提交沟通申请,北交所将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回复和办理。

三是深沟通。北交所目前申报企业均是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审核人员可以在了解企业监管信息、公开信息等基础上,提供“一企一档”的精准申报前咨询沟通服务。已报辅导的企业可就核查发现的需规范事项、监管审核重点关注的事项、招股说明书等文件编制情况等与审核人员深入沟通。

四是紧跟进。北交所安排专人持续跟进发行人、中介机构沟通事项,发现涉及新的审核监管重点关注事项的,将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跟进沟通。

五是强监督。明确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北交所参与咨询沟通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做好内幕知情人管理登记,实现全过程留痕和监督。

为便利企业充分用好申报前后的咨询沟通渠道,北交所将通过电子邮件向进入北交所发行上市辅导阶段的各企业发送《北交所关于申报前咨询沟通的温馨提示》,告知申报前咨询沟通渠道,并提醒廉政要求。保荐机构为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将在业务支持系统收到一份《受理温馨提示》,包含申报后沟通咨询渠道、审核流程、廉政提醒等内容。

下一步,北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坚持服务立所理念,持续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着力打造市场信赖、服务友好、廉洁透明,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一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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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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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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