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凤勇:北交所发行底价,有点折腾

这两天有个北交所股票要询价。

北交所的发行有底价制度,这个笔者在之前写过一篇短文《北交所的发行底价该不该设?》对底价制度有过简单讨论,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开再看一下。

之所以这次又念叨一下,主要是这个公司的底价的确定还挺反复的:32.68--15.94--10.46--4.35--10.81,最后开始询价时定盘底价为10.81元。

下面是过程:

1、2021 年 10 月 19 日,该公司发布《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议案的提示性公告》,确定发行底价不低于 32.68 元/股;

2、2021 年 11 月 19 日,基于北交所已经正式开板,公司发布《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发行底价依然为32.68元;

3、2022年3月15 日,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方案》,以2021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30,600,000 股为基 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5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8 元( 含税),合计派送红股45,710,00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4,480,000.00 元(含税) 。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6.5 股,合计转增84,89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3 月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3月25 日。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相关条款,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发布《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由不低于32.6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5.94 元/股。

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分红派息情形,有点特殊,本质上是不做调整。

4、2023 年 01 月 03 日,鉴于市场实际情况,公司发布《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公告》,发行底价从原来的不低于15.94元/ 股,下调为不低于 10.46 元/股;

5、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发布《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公告》,将发行底价调整为4.35元/股,因为公司净资产为4.35,所以这次调整的背景北交所市场人士应该都清楚;

6、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再次对发行底价予 以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为 10.81 元/股。

根据北交所最近新股发行的情况,这个底价定在了腰眼上。对大家还是有点考验的。

我最后要说的是:北交所的底价制度确实有点鸡肋,没事就折腾底价,挺浪费社会资源的,投入资源也没啥,关键是这个投入似乎难有有效产出。

我还要说的是,定价的事虽然是拟上市公司自己的事,但是对估值的理解,对市场情况的掌握,其实保荐券商应该有更专业的观点,应该尽可能地给公司多分析市场情况,拟上市公司也应该多倾听中介机构的声音,否则底价一不小心就成了拉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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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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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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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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