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北交所开市一周年股权激励实践情况概览

前言

2022年11月15日,北交所正式开市一周年。作为承载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北交所的成立意义非凡,经过一年以来的发展,北交所已由最初开始的81家上市公司增长至123家,北交所的各项制度经过了市场的检验,市场特色和优势逐步凸显。

01、北交所股权激励规则对比

相较于其他注册制板块,北交所的股权激励政策更具有激励性和自主性。除了延续科创板和创业板对于实控人、外籍员工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范围外,在股权激励的定量上也突破性地从20%上浮为30%,体现监管对于中小企业凝聚人才,助力创新发展的鼓励态度。

北交所与注册制板块股权激励政策对比情况

02、北交所股权激励情况

截止2022年11月14日,北交所共有19家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广度(北交所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家数÷北交所上市公司总数×100%)为15.45%,其中7家为“荣正集团”服务客户,全市场市占率达36.84%;在19家上市公司中,共有9家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荣正集团”有效市占率77.78%。

北交所已实施股权激励的19家企业名单

(截至2022年11月14日)

行业分布

聚焦制造业,专精特新遍地开花

在19家样本企业中,制造业公司最多,共15家,占比78.95%,另有3家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家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15家制造业上市公司中,细分行业分布广泛,包括专用设备、仪器仪表、汽车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北交所企业立足中小市值企业科技创新,基础产业转型升级的板块发展战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区域分布

集中东南沿海

19家样本企业主要分布东南沿海地区,其中江苏地区最多,共有4家上市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占比21.05%;其次为浙江、山东、广东和安徽,均为2家,占比10.53%。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北交所上市主力区域的北京目前仅有1家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未来激励市场发展潜力广阔。

工具使用情况

单一复合工具并举,股权激励工具多样性趋势明显

在19家样本企业公告的19份股权激励样本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使用频率最高,共8份股权激励计划使用,占比42.11%,其次是股票期权,共7份激励计划使用该工具进行激励,另有4份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复合工具进行激励。可见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仍是北交所主要的激励工具。

03、结语

北交所作为A股市场新生力量,作为新三板企业的上升平台和专精特新企业的主要生态圈,与沪深两大交易所形成互补,形成错位发展。相信随着北交所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发行及交易制度的不断完善、投资者类型和数量的不断提升,北交所的市场活跃度会逐步提升。

就股权激励角度而言,北交所延续了科创板、创业板两大注册制板块的“聚焦实体产业,激励方式多样”的特点。作为新兴板块,北交所股权激励在广度深度以及区域开发程度上都具有很大的渗透空间,相信随着时间推移,北交所股权激励一定能建立多层次、持续性、多种激励方式并行的股权激励体系,促进企业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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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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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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