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召开创业板注册制保荐机构工作座谈会

近日,深交所组织召开保荐机构工作座谈会,围绕如何进一步坚守好创业板定位、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优化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把好上市企业入口质量关等方面,介绍了近期相关工作进展,并与保荐机构深入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来自17家保荐机构的投行相关业务负责人通过现场或视频连线的方式参会,对如何在审核中把握好创业板定位、进一步提高创业板审核质量和效率、继续推进“开门办审核”,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来,深交所按照注册制改革“三原则”要求,坚守创业板定位,高效推进受理审核工作,新增上市公司超过300家,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强、市场认可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和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市场参与各方获得感显著提升,改革整体效果良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与会代表在讨论交流中表示,试点注册制改革以来,经过共同努力,保荐机构内控水平和业务质量总体有所提升,但面对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面对创业板建设的现实需要,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要进一步理解注册制改革系统性特征,履行好“第一看门人”主体责任,重点做好4个方面工作:一是在前端把好保荐企业质量关。保荐机构需要牢固树立质量优先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板块定位,帮助企业固本培基,推荐规范运作、符合创业板定位的企业上市融资。二是压实投行三道防线职责。充分发挥投行项目组、质控、内核的作用,通过独立、专业、扎实的工作基础,切实承担起核查把关责任,加强内部质量控制,防止“带病申报”。三是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落实《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减少冗余、模版化、晦涩难懂的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可读性,提升审核问询回复质量。四是守牢廉洁从业底线。健全发行人、中介机构廉洁从业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证券行业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建设好创业板,为实现高水平科技创新、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将不断总结提炼实践中创业板定位审核经验,研究完善创业板“三创”“四新”的判断标准,更好地坚守板块定位,严把市场入口关,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加强审核能力建设,突出审核问询的针对性和重大性,持续提升审核的质量和效率。推进“开门办审核”,进一步畅通与市场主体的沟通交流渠道,总结提炼并公开审核标准,巩固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公开透明、预期明确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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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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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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