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经济大家谈 | 北交所为中国资本市场创新发展添活力

作者:广西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 田利辉

4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要继续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为各类资本发展释放出更大空间。”这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经过三十年的建设和发展,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一环。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亟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普惠共享发展。中国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型企业和中小企业,需要更好的资本资源配置功能、更高的市场信息效率,这有赖于资本市场自身的创新发展。成立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北京证券交易所,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直接融资和中小企业普惠发展的有效抓手,也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

北京证券交易所服务中小企业,推动经济普惠发展

中小企业好,中国经济才会好。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稳定就业、推动创新、改善民生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需要优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为小型、早期、新型的中小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公开发行注册制,市场构成明确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这是为了探索具有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普惠金融之路。具体而言,北京证券交易所定位于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要求“更早、更小、更新”,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形成与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和成长阶段相符合的市场生态。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可以给中小企业带来融资便利,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弥补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专注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北交所的成立能够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上市或拟上市中小企业可以获得首发、增发的公众股权资本,进行企业终身使用。随着权益资本的注入和增大,企业的杠杆率自然降低,能够提升其信用规模。而且,由于证券监管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企业能够主动或被动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中小企业品牌最好的宣传推广,有助于知名度和认可度的提升。成为公众公司并获得市场声誉的中小企业,能够有效防止大资本的挤压,从而具备更好的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

北京证券交易所不仅直接服务于在其场所上市的中小企业,也能够成为全国各地中小企业成长的期待和发展的标准。中国众多的中小企业能够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行业中小企业为标杆,从而在达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标准后进行注册发行上市。这会激发中小企业主和企业职员的敬业专注、勇于创新、勤勉奋斗精神,从而形成中小企业生机勃勃的新生态,有效推进实现稳就业的政策目标,进而推动企业的普惠发展。

北京证券交易所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经济创新增长

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重“量”,更要重“质”。我国亟需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解决“卡脖子”难题。在竞争日益激烈和劳动力成本提升的背景下,通过“专精特新”来实现升级换代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全球市场经济日益发达,分工愈发精密。企业需要在细分产品领域成为“隐形冠军”,拥有各自的“独门绝技”,在产业链上具备一定的话语权,才能够实现长足的成长和健康的发展。我国需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现代化水平。中小企业贡献了我国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在某些核心技术和工艺细节上具有自身优势。为此,要通过推进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来实现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助力。首先,“专精特新”意味着要加大研发,专注精细,承担产品失败的风险。在市场逻辑之下,难以要求债权人只承担企业的高风险,而不获得企业的高收益。其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核心技术骨干,这些人才的凝聚和使用需要能够提供与其成果相匹配的薪酬激励。这就需要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能够实现跨期资本化的证券工具。企业不是企业家一人能够做成的,而是要团结重要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往往无力承担核心技术人员较高的薪酬要求,通过股权或股票期权等证券工具可以与这些核心团队人员分享企业的成功。再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其各自独特的轨迹,并非有固定明确的发展模式。北京证券交易所总体平移精选层发行条件以及有关盈利能力、成长性、市场认可度、研发能力等方面的上市条件,精确定位中小企业,结合中小企业经营特点,具有对于各行业、多阶段和不同形态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包容性。最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北交所上市能够获得资本的支持、规范的治理和增值的声誉,获得在其“隐形冠军”成长道路上的强大推力。北京证券交易所是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企业上市直接获得股权融资,间接扩展银行信用。北京证券交易所将直接示范新三板创新层和基础层公司,同时引领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更早熟悉、更早进入资本市场,培育公司治理文化和信息披露意识。此外,在作为公众市场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能够有助于相关创新型中小企业获得资本市场、产品市场和公众的认识、认可。

北京证券交易所助力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北京证券交易所不仅是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而且是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关键点。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后,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再是分割的,而是形成了一体化、分层次、多样化、全维度的资本市场新格局。这就是说,借助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和转板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已经贯通了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成为全方位资本市场的关键纽带。

在北京设立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证券交易所,不仅有助于创新型中小企业聚集地北京的发展,也有助于促进京津冀一体化进程,还存在带动华北、东北和西北经济发展的可能。

综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与时俱进,能够与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有机联动,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协调发展,共同探索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普惠金融之路和创新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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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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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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