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4月份对6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 对77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5月9日,全国股转公司公布4月份对6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77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63宗违规行为被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14宗违规行为被采取书面形式的自律监管措施。

具体看,天津赞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赞普”)于2021年4月22日作为被告收到一起诉讼的应诉通知书,该诉讼涉案金额10293.74万元,占ST赞普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00%。ST赞普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时任董事长张寿权等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ST赞普、张寿权等相关责任主体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吉林唐豆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豆豆”)在2018年10月30日至2019年5月17日期间,以名下房产、土地、存货为抵押,向银行借款9480万元,自2021年5月20日起,唐豆豆开始不再还款,相关贷款已逾期并构成违约;因前述违约,唐豆豆被诉至法院,并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应诉通知书,该诉讼涉案金额98428189.02元,占唐豆豆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20%。唐豆豆未及时披露重大风险情形及重大诉讼,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唐闻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和《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唐豆豆、唐闻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生联发”)在明知某项目并非工程建设项目且项目建设、验收真实性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下,仍然将该项目包装成工程建设项目,并依据虚假事项披露信息、确认收入。致生联发2016年年度报告多记收入27468.44万元,多记利润总额5245.00万元,分别约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47.20%和51.90%,导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卜巩岸等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上述行为违反了《业务规则》和《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致生联发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对卜巩岸给予公开谴责、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对时任财务负责人刘冬雪等相关责任主体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英泰”)的股东陈平生、罗清林通过二级市场受让、定向发行认购的方式取得鑫英泰股份,相关股份实际为二人代鑫英泰实际控制人王乔珍持有的。鑫英泰未及时披露股份代持情况,王乔珍等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陈平生、罗清林代他人持有股份且未履行告知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鑫英泰、王乔珍等相关责任主体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陈平生、罗清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太原矿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矿电气”)的股东秦丽霞和董事、副总经理宁振兵通过二级市场受让、定向发行认购的方式取得太矿电气股份,并多次为他人代持,其中包括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宁维泉代持。太矿电气未及时披露股份代持情况,宁维泉、宁振兵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秦丽霞代他人持有股份且未履行告知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细则》)的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太矿电气、宁维泉、宁振兵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秦丽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石家庄鹏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鹏海”)的股东江智慧、山西博赛克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赛克”)通过定向发行认购的方式取得ST鹏海股份,相关股份实际为其代他人持有的;在ST鹏海定向发行的过程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赵国庆、江智慧与其他投资人签订了包含特殊投资条款的回购承诺函或补充协议。ST鹏海未及时披露股份代持情况且特殊投资条款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赵国庆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江智慧、博赛克代他人持有股份且未履行告知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业务规则》《公司治理规则》《股票定向发行规则》《股票发行业务细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四)》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的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ST鹏海、赵国庆、江智慧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对博赛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在采取书面自律监管措施情况方面:4月被采取书面自律监管措施的违规行为包括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股票发行及并购重组违规和其他违规四类。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方面,一是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如重大诉讼、仲裁信息,任一股东所持挂牌公司5%以上股份被冻结的信息,实际控制人变动的信息;二是收购人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法律意见书,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法律意见书;三是挂牌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股份代持行为,导致挂牌公司股权不明晰、信息披露不规范;四是挂牌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公司治理违规事项方面,一是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挂牌公司资金;二是挂牌公司重大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发行及并购重组违规事项方面,主要是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其他违规事项方面,主要是挂牌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将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不断提升新三板市场运行质量和市场主体规范化运作水平,对违规行为坚决采取监管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新三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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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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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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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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