螳臂当车竟成真!上市公司全体董监高的“福利” 被中小股东以100股成功否决

1月20日,美之高(834765.BJ)披露了1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情况。本次大会出现戏剧性一幕,中小股东以100股(一手)的反对票,否决了一项事关上市公司全体董监高“福利”的决议——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一般来说,就算100万股,也很难将一项上市公司的议案否决,那美之高的小股东是如何用100股就否决了一项上市公司议案?

从议案名称就不难看出,此议案事关全体董监高,因此关联股东全部回避表决,最终只有两位参会小股东各投了100股,合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两位小股东中的一人将100股全部投了反对,因此同意股数占比未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最终,持有公司70.61%股权的黄华侨(实控人之一)、蔡秀莹(实控人之一)、黄佳茵(实控人之女)、新余美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华汇通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只能看着议案被否。

美之高为此专门发布了《议案未通过的提示性公告》,表示此事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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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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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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