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找到审议财报里,货币资金造假的蛛丝马迹?

新三板报-2021年12月27日,针对货币资金审计, 中注协发布的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12 号、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等均提出了具体执业要求。结合江苏证监局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货币资金审计监管专题内容。给出现一些发现审议财报中存在财务造假的蛛丝马迹。

首先,从公司业务特点、 资金面情况、 主要资金来源、 盈余资金使用、 购买理财产品的目标与偏好等方面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作了解, 考虑将货币资金作为审计的高风险领域; 考虑到目前货币资金已成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频发领域,因此对于审议人员专业性是一个考验,在监管部门的监管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一是要关注被审计单位的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存在异常, 如陷入负面舆情、 面临大量诉讼、 具有大额资金需求等。

二是要关注被审计单位整体环境是否存在异常, 如公司存在频繁换所、 突击换所、 关键管理人员离职等情况。

三是要关注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是否存在异常, 如超过合理规模的大额货币资金存量、 存在货币资金期间发生、 期末返还、 大额异地存款、 大额款项退回、 预付款大幅增长、 大量进行票据结算等情况。

四是要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复杂或非常规交易, 如存在资金池业务、 购买大额金融机构创新产品、 存在复杂的理财和衍生金融合同、 签订无商业合理性的购销合同等情况。

对货币资金进行检查时, 会计师应在被审计单位协助下亲自到银行获取对账单, 或在保证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登录的是银行官方网站的情况下, 观察其通过网银获取银行对账单的全过程, 以保证获取银行对账单的可靠性; 对银行发生额进行检查时, 应采取科学的抽样方法, 对于连续审计客户不定期更换抽样方式、 更换审计执业人员, 以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 对于存贷双高的公司, 应测算货币资金存量与运营需求量及利息收入是否匹配、 负债规模与利息支出及营运需求是否匹配; 针对未质押的单位定期存款, 应检查《单 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原件, 若未监盘到该单据, 需引起高度警惕, 除了实施常规的访谈程序、 函证程序外, 应增加对银行的实地访谈等审计程序。 对于评估可能存在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风险的, 应穿透检查理财产品的最终用途。 

建议一是查看银行对公司的授信批复, 查看相关业务是否约定提供担保、 是否承担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 二是将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纳入函证中, 增加函证本公司开具但尚未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内容; 三是取得公司的票据开具记录, 观察公司网银开具的票据信息, 查看有无不入账的票据。

(来自江苏证监局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货币资金审计监管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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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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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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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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