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注册制下新股发行的第三种定价方式

竞价发行制度主要适用注册制下,拥有高效率、市场化等特点,符合北交所定位但对研究定价能力要求更高:A股历史上曾出现过竞价发行,但由于非注册制下竞价发行优势无法体现被叫停。此前在新三板精选层时代,已经在制度上允许采用竞价发行,但并没有实际案例实施。目前A股将全面实施注册制,北上深三个交易所的各个板块中都主要采用网下询价和直接定价两种方式为主,新的网上竞价发行方式为北交所目前所独有。

网上竞价发行拥有发行效率高,价格发现充分,与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性更强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碰到投资情绪过热时,若投资者为入围推高发行价格,风险增加的缺点,因此须配合北交所的纯注册制使用,同时需公开提供投资价值报告对研究要求进一步提高。而A股在时隔20余年后推出网上竞价方式,除了北交所全面推行注册制有关,另外考虑到北交所的定位,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通常体量偏小,虽然成长性较高,但风险较大,投资者定价分歧亦较高,在北交所实行,或可以更好的满足专精特新等企业多元化需求亦让发行定价更加市场化。

海外IPO发行定价历史也是从固定价格发行走向市场化的簿记定价为主:海外市场IPO发行价格确定方式较为常见的有两种:固定价格(Fixed Price Offering)和簿记定价(Book Building Offering)。而根据纳斯达克新股IPO首日表现来看,2020年74.4%的公司上市首日上涨,25.6%首日下跌或平价。

而2008-2020年合计公司上市首日上涨的比例为69.1%,下跌或平价比例为30.9%。历史上也是从定价发行逐渐走向簿记定价发行的市场化的定价方式。

来自安信证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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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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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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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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