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坚决打击“蹭热点”“忽悠式”违规炒作行为

2021年9月7日,全国股转公司在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亚太天能(证券代码:833559)披露公告称,公司拟筹备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经查,亚太天能2019年及2020年财务数据既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精选层财务条件,也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北交所上市条件。该公司未在公告中如实说明披露上述情况,也未充分揭示无法上市的风险,属于“蹭热点”“忽悠式”公告。

为避免该公司上述公告误导投资者,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投资者利益,全国股转公司立即采取监管措施,于2021年9月8日开盘前对亚太天能股票实施紧急停牌,避免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影响扩大;要求亚太天能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如实说明公司目前财务数据不符合精选层或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指标,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同日,全国股转公司针对亚太天能及其董事长王长海、董事会秘书刘韦求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要求其正视问题,切实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如未及时改正,全国股转公司将从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亚太天能的主办券商开源证券在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中,未及时要求公司进行补充或更正,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全国股转公司对其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要求严格依规整改。

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新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国股转公司将持续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履行自律监管职责,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切实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全国股转公司提醒挂牌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应“明规则、守底线”,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为深化新三板改革、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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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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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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