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轮问询回复后撤回 浙江国祥新三板转板科创板“败北”

又一家终止审核!

7月21日,资本邦了解到,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国祥”)科创板IPO终止审核。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上交所于2020年11月25日依法受理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1年7月20日,公司和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国祥股份[2021]第[18]号)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东方投行[2021]260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浙江国祥公司主要从事工业及商业中央空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专注于为精密工业、新能源、新材料、尖端医疗、地铁、核电等高精尖领域及公共建筑室内环境提供人工环境系统解决方案的设备供应商。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中央空调主机、中央空调末端和商用机等,产品拥有节能、环保、智能的特性,被广泛应用在电子半导体、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洁净工业,化工、核电、通讯等各类工业生产场所,机场、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领域,以及办公楼宇、商业建筑、学校、医院、宾馆等大型场所。

7月5日,浙江国祥回复科创板首轮问询。在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到浙江国祥关于资产来源、历史沿革、新三板挂牌、社保与公积金、股份支付、核心技术及核心技术收入、市场地位、销售模式、成本及毛利率、应收款项、存货、募投项目等共计28个问题。

关于新三板挂牌,2015年8月11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代码833249,证券简称“浙江国祥”。2018年5月7日,发行人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挂牌期间,发行人及其董事长陈根伟因“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受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在股转系统挂牌时的信息披露与发行人本次申报文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存在差异的,请列明差异情况及产生的原因,是否构成重大差异;(2)前述违规情形产生的具体原因,发行人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的具体完善及改进措施;(3)除上述违规情况外,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及摘牌过程中,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受到处罚的情形。

(文章来源: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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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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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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