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惨了!总经理内幕交易自家股票 竟巨亏50%!监管出手了

一家新三板公司总经理,内幕交易自家公司股票,结果买到高位,不但没赚到钱还倒亏了一半本金,最终又被监管处以罚款……

日前福建证监局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这宗堪称“悲惨”的内幕交易案件公之于众。

内幕信息缘起种植基地收购

按照证监局公布的处罚决定书,内幕信息为上市公司收购种植基地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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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资料显示,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主营铁皮石斛瓶苗及初级农产品、金线莲瓶苗及初级农产品的研发、种植与销售,以及相关深加工产品的研发与销售。

将时间回溯至2018年至2019年,彼时本草春管理层希望通过收购云南的种植基地来增加石斛产量并降低单位产出成本。

2018年7月3日,公司与瑞丽回春药用公司签定《收购协议书》,约定公司以3,570万元的价格收购瑞丽回春药用公司位于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勐秀乡勐典村铁皮石斛种植基地。

同年,本草春原客户叶某旺向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蔡水泳提出将自己和亲属在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的石斛种植基地转让给本草春,蔡水泳说可以考虑。后蔡水泳和公司员工实地考察了叶某旺的铁皮石斛种植基地。年底,叶某旺造访公司,再次提出有意将铁皮石斛基地转让给公司。

2019年2月21日15时05分,叶某旺打电话给蔡水泳,商谈收购事项,内容包括收购价格和手续等,并谈及到期的土地手续能否延期等具体事项。

当年2、3月份,蔡水泳与公司员工前往云南考察并与叶某旺见面。蔡水泳从云南考察结束后,公司着手准备启动铁皮石斛种植基地等收购事项。

2019年4月5日,本草春发布《关于公司重大事项股票暂停转让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8日开始停牌。

5月1日,本草春发布《收购资产的公告》,对公司收购瑞丽回春药用公司铁皮石斛事项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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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证监局认为,上述公司收购瑞丽回春药用公司铁皮石斛种植基地、叶某旺芒市铁皮石斛种植基地事项属于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不晚于2019年2月21日形成,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4月5日。

总经理内幕交易自家股票亏了一半

证监局判定,作为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蔡水泳参与主导了收购事项,是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2019年2月21日知悉内幕信息。

而获知内幕信息后,这位老总便开始了自己的“私密操作”。

具体来看,“蔡水泳”证券账户于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2000股,成交金额2730元。

值得一提的是,“蔡水泳”证券账户主要由蔡水泳本人控制使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本草春”股票时,由蔡水泳女儿蔡某妮根据蔡水泳指示下单交易。

另外,“泉州富明”证券账户从2019年3月12日开始买入本草春,至4月5日期间,通过做市交易共买入“本草春”35.2万股,成交金额为455,640元。

该证券账户由蔡水泳控制决策,蔡水泳儿子蔡某达根据蔡水泳指示下单。“泉州富明”账户交易“本草春”的资金主要转自蔡水泳及妻子蔡某燕、女儿蔡某妮、蔡某菲、儿子蔡某达银行账户。

经计算,蔡水泳内幕交易“本草春”共亏损243,993元。也就是说,这位总经理在内幕交易敏感期内控制两个账户买入自家公司股票合计35.4万股,成交金额45.83万元,结果一共亏掉24.4万元,相当于亏掉了本金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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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本草春的二级市场表现看,2019年3月12日至4月5日,公司股价一直处于上升通道,于4月4日达到1.31元/股的阶段性高点。

2019年4月8日,本草春开始停牌,7月8日复牌当天股价直接断崖式下跌54%沦为仙股,此后便开启跌跌不休模式,8月1日跌至0.48元/股,之后很长时间都在0.5元左右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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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处以3万罚款

亏掉一半本金以外,内幕交易自家股票的这位总经理也遭到了监管的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蔡水泳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本草春”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蔡水泳处以3万元罚款。

公司尚未披露2020年年报

事实上,早在今年1月下旬,本草春董事、总经理蔡水泳就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本草春公告显示,1月13日,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代理)、董事会秘书(代理)蔡水泳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本草春表示,该项调查暂时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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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本草春2019年财报显示,蔡水泳、蔡淑燕夫妇为公司实控人,截至2019年末,蔡水泳持有公司股份324.62万股,占比3.04%,年内持股净增105.71万股;蔡淑燕持股4967.31万股,占比46.44%,年内持股净增1655.67万股。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15万元,净利润1797万元。2020年6月以来,本草春十余次次被券商提示风险,涉及降层风险、被强摘风险、未规范信披等。

在2020年11月,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蔡淑燕、时任董秘蔡水泳也曾被全国股转公司处罚,原因是未按期披露2020年中报。

而截至目前,本草春尚未披露2020年年报。

6月初,本草春称,华龙证券作为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公司因未于2020年8月31日前披露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停牌。

同时,公司未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披露2020年半年报,未能在2021年4月30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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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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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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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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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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