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科子公司“倒挂”或受小股东控制 上市前突击消“暗门”

随着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5G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工业铁路站场正在向着智能无人化作业的方向发展。科技与行业发展日益深度融合,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领域的技术进步正“迈向”新一轮变革。作为工业铁路领域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商,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科”)或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洪流”。

冲击资本市场之际,工大高科或受考验。2020年,其营收、净利增速双双放缓,其还呈现出赊销高企、净现比四年不足1的一面。除此之外,工大高科子公司独立存隐忧,其与多家其他企业共用邮箱,令人唏嘘。而工大高科另一控股子公司合肥正达智控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正达”)小股东昔日控股的企业合肥纵聚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纵聚科技”),自2018年成立起至2019年与合肥正达共用邮箱,而该邮箱背后持有人或指向赵晓云。在工大高科上市前夕,赵晓云“突击”退出纵聚科技,且截至2021年6月2日,纵聚科技与合肥正达均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2020年报。

一、赊销高企,净现比连续四年不足1

2020年,工大高科的营收和净利润增速双双放缓的同时,或面临赊销高企的窘境,截至2020年末其应收款项占营收比重超八成。

据签署日期为2021年5月11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及签署日期为2021年2月1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2月版招股书”),2017-2020年,工大高科的营业收入分别为0.86亿元、1.27亿元、1.69亿元、2.11亿元,2018-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47.44%、33.62%、24.5%。

2017-2020年,工大高科的净利润分别为1,226.06万元、2,091.39万元、3,721.18万元、4,854.87万元,2018-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70.58%、77.93%、30.47%。

  此外,2017年,政府补助占净利润的比例一度超七成。

据2月版招股书及招股书,2017-2020年,工大高科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969.41万元、1,229.22万元、948.79万元、1,254.77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79.07% 、58.78%、25.5%、25.85%。

且工大高科亦在招股书中表示,如果未来政府对其所处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有所减弱,政府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其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将会有所减少,进而对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工大高科赊销高企,截至2020年,其应收款项占营收比重逾88%。

2017-2020年末,工大高科的应收账款分别为6,818.67万元、6,987.33万元、8,339.13万元、12,107.9万元,应收票据分别为1,387.17万元、3,913.45万元、3,286.66万元、3,678.52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0元、0元、518.32万元、2,814.8万元。

同期,工大高科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计分别为8,205.83万元、10,900.78万元、12,144.12万元、18,601.2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5.42%、85.97%、71.68%、88.19%。

对此,工大高科在招股书中表示,若其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将对其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赊销高企的另一面,工大高科遇净现比持续四年不足1的窘境。

据2月版招股书及招股书,2017-2020年,工大高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01.71万元、515.75万元、2,428.71万元、219.31万元;同期,工大高科净现比分别为0.57、0.25、0.65、0.05。

而工大高科表示,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营运资金需求日益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可能导致其出现营运资金短期不足的风险。

2020年,工大高科的营收和净利润增速放缓。而且,政府补助占净利润比重2017年一度超七成。此外,工大高科赊销高企、净现比持续四年小于1的问题,同样值得关注。

问题并未结束。

二、子公司合肥正达“倒挂”或受小股东控制,上市前突击消“暗门”

经《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研究,工大高科及其子公司合肥正达,与合肥正达小股东赵晓云曾控股的公司2018-2019年共用邮箱,且邮箱背后持有人或指向赵晓云,个中“关联”或留暗门。

据招股书,合肥正达系工大高科的控股子公司,工大高科持有76.75%股权。而赵晓云是合肥正达的股东之一,持有合肥正达0.5%的股权。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纵聚科技成立于2018年7月17日,成立时由赵晓云持股60%、张新云持股40%。

2020年9月2日,纵聚科技的股投资人发生变更,赵晓云将持有的纵聚科技60%股权转让给张新云,张新云持有纵聚科技100%的股东权。同一天,纵聚科技的法定代表人由赵晓云变更为张新云。

值得一提的是,据国证投行字[2020]338号文件,2020年6月,工大高科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

即工大高科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赵晓云曾“控股”纵聚科技,在工大高科签订辅导协议3个月后“突击”退出。

令人费解的是,2018-2019年,纵聚科技与工大高科及其子公司合肥正达共用联系方式。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2019年,工大高科母公司的企业电子邮箱均为409216949@qq.com。

2013-2019年,工大高科控股子公司合肥正达的企业电子邮箱亦均为409216949@qq.com。

2018-2019年,纵聚科技的电子邮箱亦为409216949@qq.com。

且截至2021年6月2日,赵晓云纵聚科技与合肥正达均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披露2020年报。

经《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搜索发现,邮箱409216949@qq.com对应QQ账号409216949,匹配的用户名为“ZXY”,与赵晓云的姓名拼音首字母一致。即邮箱409216949@qq.com对应的使用者,或是赵晓云。

也就是说,纵聚科技与工大高科及其子公司合肥共用的邮箱409216949@qq.com,是否为赵晓云所有?不得而知。

此外,纵聚科技注册地址及经营场所系工大高科土地使用权的地址重叠,2020年10月变更“注册地址”。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纵聚科技成立于2018年7月17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27号生产楼2楼228室。

2020年10月10日,纵聚科技进行了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住在地址等变更),由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27号生产楼2楼228室,变更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02号西蜀名苑8幢502室。

据招股书,工大高科拥有坐落于高新区天智路27号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0年2月,用途为工业、办公。

同时,工大高科子公司合肥正达的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均为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27号。

  这意味着,纵聚科技变更前使用的经营场所,与工大高科上述土地使用权地址重叠,其或系向工大高科租赁该场所。

由上述情形可见,纵聚科技曾系工大高科子公司少数股东赵晓云控股的公司,且自成立起至2019年与工大高科及其子公司共用联系方式,其经营场所还“凑巧”位于工大高科土地使用权位置上,纵聚科技与工大高科或“关系匪浅”。

值得注意的是,工大高科并未在招股书中提及纵聚科技。

可以看出,作为工大高科子公司合肥正达小股东赵晓云昔日控股的公司,纵聚科技自成立起至2019年与工大高科及其子公司合肥正达共用邮箱,且邮箱背后持有人或指向赵晓云。此外,纵聚科技变更前使用的经营场所,与工大高科一处土地使用权地址重叠。纵聚科技所用经营场所系向工大高科租赁还是无偿使用?

报告期内,赵晓云在工大高科签订上市辅导协议后退出纵聚科技,且截至2021年6月2日,纵聚科技与合肥正达均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2020年报。

三、子公司海南华臻与多家其他企业邮箱“撞号”,独立性存隐忧

上交所要求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而工大高科子公司却出现与第三方企业共用联系方式及经营场所的情形。

据招股书,海南华臻交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臻”)是工大高科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11日,主要系工大高科为拓展海南市场而设立,销售目标为矿山和工业铁路等客户。

2019-2020年,海南华臻的净利润分别为-2.05万元、-7.09万元。

而令人困惑的是,海南华臻2019年的邮箱曾与41家企业的电子邮箱“撞号”。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2019年,海南华臻的企业电子邮箱为512607641@qq.com。

据公开信息,截至2021年5月14日,共有41家公司曾使用512607641@qq.com作为企业电子邮箱。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9年,魅伙(三亚)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擎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海南松明科教有限公司等企业电子邮箱均为512607641@qq.com。

2018年,海南华臻与5家公司共用邮箱843321068@qq.com。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8年,海南华臻的企业电子邮箱为843321068@qq.com。

据公开信息,截至2021年5月14日,共有6家公司曾使用843321068@qq.com作为企业电子邮箱。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8年,海南鑫益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三亚仁信财务服务有限公司、海南京瑞科技有限公司等电子邮箱均为843321068@qq.com。

  全资子公司海南华臻与多家其他企业共用电子邮箱,其独立性几何?尚未可知。

上市背后异象丛生,在资本市场的“探照灯”下,工大高科能否“乘风破浪”?尚待考验。

(文章来源:金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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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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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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