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诚信监督管理指引进一步完善诚信监管工作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诚信建设的工作要求和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诚信办法》),进一步完善新三板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工作,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于2021年5月28日起发布实施。

《指引》以全国股转公司前期发布的失信联合惩戒监管问答为基础,秉承“放管服”理念,本着“实事求是、管理适当”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各业务事项中的诚信要求,统一了监管标准。

一是明确申请挂牌公司或相关主体申请挂牌环节的失信禁入安排,以及发行、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环节中挂牌公司、收购人等主体的诚信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要求。

二是明确主办券商、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在挂牌申请、股票发行、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环节的诚信核查及报告责任。

三是结合《诚信办法》等规定和新三板市场实践,明确日常监管中相关主体成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时,挂牌公司应及时披露并提示风险。在过渡安排上,公司股票发行、重大资产重组或股权激励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继续按照原规则有关规定办理。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全面落实诚信建设相关部署要求,扎实做好诚信监督管理,持续深化诚信宣传教育,促进市场主体树立“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理念,提升新三板市场诚信建设水平,为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