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电商龙头铩羽而归 钢银电商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受阻

耗时近1年、经历2轮问询,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300226.SZ,以下简称“上海钢联”)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835092.OC,以下简称“钢银电商”)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日前被中止。作为钢铁行业的垂直电商“龙头”,精选层挂牌之路中断后,钢银电商能否找到另一条融资之路、钢铁电商平台应该如何与传统钢铁产业链结合、传统钢铁产业链在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多个“痛点”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都需要钢银电商与行业进行更多的思考。

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减5成

上海钢联于4月1日发布的2020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上海钢联实现营业收入585.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26%,主要是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结合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对寄售交易业务模式进行梳理优化,一般寄售业务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不过,钢银电商2020年平台结算量达4358.41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7.19%。

同期,公司财务费用发生数为7514.9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9.5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钢银电商供应链服务业务市场规模快速扩大,资金需求量加大,公司借款金额增加。

2020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发生数为322.3万元,比上年数减少6.18%,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值损失的计提变化。信用减值损失8928.3万元,比上年数增加1426.8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采购过程中出现了信用风险事件,由于采购的上游钢厂出现信用问题,导致公司极小部分采购商连带出现问题。信用风险事件产生的诉讼标的或仲裁导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金额增加。

年报显示,2020年6月下旬至7月底,公司分别与上游供应商苏州宝日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花万里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张家港古弘商贸有限公司等15家公司分别签署《电子交易合同》, 由公司向上述上游供应商采购一定数量的钢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上述上游供应商支付全额货款,但15家上游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交付货物。尽管公司已诉诸法律,但其中上海能升贸易有限公司及上海程瑾实业有限公司共944.1万元的货款“预计无法收回”。

值得注意的是,耗时近1年、经历2轮问询,钢银电商新三板精选层挂牌近期仍宣告终止。据了解,上海钢联的主营业务包括大宗商品商业资讯服务、数据研究服务和电子商务。其中,电子商务业务通过钢银电商开展,通过钢银平台为钢铁行业上下游各类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电子商务方案。

据公开信息,钢银电商于2015年12月21日挂牌新三板,之后规模快速扩张,成为国内排名前三的钢铁电商平台,并通过多个子板块协同建立起完整的交易闭环。

2020年4月,钢银电商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政策,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拟发行不超过2.5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5元/股的融资计划。彼时,上海钢联董事长朱军红表示:“钢银电商是新三板创新层公司,经评估,公司符合精选层条件,上精选层是顺理成章的事。”

2020年4月9日,钢银电商进入精选层辅导期,接受中信建投辅导,5月26日通过辅导验收,5月27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报材料,5月29日获全国股转公司受理材料。2020年6月,公司完成首轮问询回复,并于2020年10月收到二轮问询,但一直未回复。

根据公告,首轮审查问询函聚焦在规范性、信息披露、与会计材料相关的问题和其他等45个问题;第二轮问询的问题则涉及供应链服务实质披露不清晰、平台模式的业务风险、与南岗股份同业竞争情况披露不充分等12个问题。

今年2月25日,钢银电商撤回了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相关申请材料。理由是,“考虑近期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基于钢银电商的现状和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

3月5日,上海钢联宣布,钢银电商收到终止审查决定书,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终止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审查的决定》(股转系统函〔2021〕471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钢银电商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

仍将继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

对于公司风控的处理、钢银电商是否存在“刷单”、虚构交易行为、钢银电商中止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后于资本市场的新规划、公司如何看待钢铁电商领域、钢铁行业的发展概况与未来发展趋势等问题,《华夏时报》记者两次向上海钢联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不过,在4月6日举行的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上海钢联管理层就上述部分问题向投资者进行了说明。

在中止精选板申请后,上海钢联认为,钢银电商撤回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相关申请材料,撤回材料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来,“钢银电商将继续关注资本市场政策动态,认真分析,把握时机,积极推进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的融资计划,有力支撑业务快速发展需要”。

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钢银电商之后是否会谋求单独上市的问题同样未能得到回复。不过,《华夏时报》记者看到,2020年4月宣布钢银电商备战精选层时,朱军红直言,目前钢银电商不符合分拆上市的条件,“暂时也没有这个目标,未来要走一步看一步”。

针对去年公司出现风控问题、下游公司出现提货后不付款的情况,上海钢联管理层则表示,公司有专业团体负责前期的诉讼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的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披露,请关注公司公告。“公司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等,并对相应事项计提坏账准备约5100万元。”

上海钢联方面还强调,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风控体系建设并持续优化,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没有控制交易量。

在风控设施建设方面,钢银电商与企业情报分析平台“风报”合作,升级BCS信用体系,提升客户风险识别和评估,加强数字化风控预警与联动;在客户准入方面,与央行企业征信备案机构合作,确保企业信息的真实性等;在业务管理方面,引入安全可靠、合法合规的电子签名技术,通过时间戳、区块链存证等技术实时加固信息保障合同真实完整。

此外,对于公司债务,上海钢联指出,随着钢银电商供应链服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比上年增长35.9%),且业绩持续稳定增长、资金投入不断增加,符合钢银电商现阶段业务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且在实际经营业务过程中,公司应收账款的款项回收,有较大一块是通过应收账款的保理方式收回,报告期末,保理未到期余额近12亿元,但这块余额没有冲减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金额,不作为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流入,而是体现在公司的短期借款中。“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近几年一直变化不大,负债率高为供应链业务模式发展过程中的表现,不存在危险信号问题。”管理层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4月12日,微明恒远投资以所管理私募证券产品自有资金106.24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海钢联股份1.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完成后其持有上海钢联954.6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超过朱军红持股比例(4.65%),成为上海钢联的第二大股东。不过,目前上海钢联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没有发生变化,第一大股东仍为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5.21%),实控人仍为复星系掌门人郭广昌。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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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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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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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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