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

为了进一步明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要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8年10月26日发布的《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同时废止。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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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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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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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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