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诺尔因IPO辅导过程违规 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新三板报-2021年3月12日-北京消息,海诺尔(833896.OC)因IPO辅导过程中未按规定停牌等问题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全国股转公司查实, 2020 年 6 月 29 日, 海诺尔披露了《关于上市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但未披露后续进展公告。 2020 年 12 月 5 日,海诺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未申请于次一交易日停牌。

后于 2020 年 12 月 18日中午向我司申请紧急停牌, 并披露股票停牌公告, 应停牌未 停牌期间(2020 年 12 月 7 日-2020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股票存在交易。

海诺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对海诺尔、海诺尔董事长骆毅力、时任董事会秘书彭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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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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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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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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