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精选层首单超额配售选择权顺利实施

日前,常辅股份公告了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这标志着新三板精选层首单超额配售选择权顺利落地。截至目前,已有9家公司在精选层公开发行公告中明确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超额配售选择权这一市场化的制度创新推动企业的发行定价更为合理,市场运行更加稳定,为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起到较好的支持和服务作用。”权威人士表示,新三板将继续坚持市场化原则,持续推动发行制度创新,更好服务中小企业。

  维护价格稳定

公告显示,常辅股份主承销商东北证券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65万股,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

上述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65万股股票,已于11月30日分别办理过户登记于常州武南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票账户名下,自常辅股份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交易日起锁定6个月。

常辅股份发行价为10.18元/股,精选层挂牌首日价格较稳定,围绕发行价小幅震荡。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走势较平稳,未出现大幅下跌等异常波动情形。

上述权威人士认为,新三板精选层公开发行配置超额配售选择权,具有三个作用。一是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以战略投资者的参与和递延交付股票为前提,战略投资者的参与有效增强了投资者信心和市场稳定性。二是企业在精选层挂牌后出现“破发”时,主承销商的买入申报能够增强买盘力量,消除市场恐慌情绪,防止投资者在“羊群效应”下非理性抛售,有效维护股票价格稳定。三是对于受到市场追捧的企业,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以使企业按发行价再增发一部分股票,获得增量融资,增强对于优质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常辅股份专业从事阀门执行机构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截至今年6月底,公司已获得49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项。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亿元,同比下降1.33%,归母净利润为1154.79万元,同比增长12.72%。

  平衡市场供求

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最早出现在1963年美国波士顿绿鞋制造公司的股票发行中,因而又得名“绿鞋”期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一定数量(如初始发行股数15%)的股票,在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当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发行价格时,主承销商可以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分配给同意延期交付股票的投资者。购买股票数量未达到超额发售股票数量的,可以要求发行人增发相应数量股票。

业内人士表示,超额配售选择权在境内资本市场的运用相对较晚,但从实践情况看,此举有利于平衡市场供求。2001年9月,证监会发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试点意见》,其对境内上市股票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规范性要求。

2006年9月,证监会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明确了A股市场新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发行股数下限。此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的IPO中陆续采用。

2019年科创板开板后,超额配售选择权陆续为华润微、中芯国际等大型科技创新企业的公开发行上市保驾护航。纵观此前超额配售选择权在A股市场的实施,配备该机制的企业普遍具备市值和发行数量较大的特点。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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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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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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