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能量传播被多次列为被执行人 共涉5个案件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量传播”)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多次列为被执行人,共涉5个案件,立案日期均为11月2日,执行标的共超446万。此前,该公司也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据能量传播财报显示,陈鲁豫任该公司董事,持股比例为3.86%。

公开信息显示,能量传播成立于2004年10月,注册资本约1.69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郭志成,经营范围包括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文艺表演,代理、发布广告等。

该公司制作的栏目主要有访谈类栏目《鲁豫有约》和《首席夜话》,脱口秀栏目《壹周立波秀》,大型季播真人秀栏目《超级演说家》《我为喜剧狂》《我是演说家》《鲁豫的礼物》,大型生活服务类栏目《全是你的》,传播当代中国文化和经济资讯的《今日中国》,网络栏目《诡故事》、《白话好莱坞》等。

2015年9月,能量传播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招股书显示,挂牌上市时,能量传播的股东中还包括明星股东陈鲁豫和周立波,两人分别持股4.56%和2.81%。

  能量传播招股书数据

在能量传播2016年年度报告中,周立波还持有4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52%。但到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周立波的名字已经从“前十名股东”行列中消失。

而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截至报告期末陈鲁豫仍持有650万股,持股比例为3.86%。

根据其披露的经营数据来看,在挂牌前,从2013年到2014年,能量传播的营收保持着增长的势头,2013年为2.71亿元,2014年为3.99亿元。但到挂牌后,从2015年的年度报告开始,其营业收入不断下降。在2018年的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相比同期下降57.05%,净利润更是变为负数,亏损6935万元。

2020年上半年,能量传播的营业收入已经同比下降63.67%至1487.5万元,净利润同比下降52.48%,净亏损770.4万元。

10月9日,能量传播发布公告,称其董事长、总经理郭志成持有的980.3万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5.28%。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20年9月29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止。截至公告披露日,能量传播尚未收到股东提供的司法冻结的法律文书,郭志成也表示未收到任何关于该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法律文书,冻结原因尚无法查明。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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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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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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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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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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