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披露股权转让事宜遭通报 青岛食品IPO之路添变数?

“后浪”紧追,“前浪”奔涌,近日,一批历史悠久的老牌企业纷纷出现在了IPO队列中,一如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岛食品)。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日前青岛食品已递交招股说明书,拟登陆A股市场。事实上,作为传统食品企业,青岛食品近年来一直在积极寻找向资本市场靠拢的机会。早在2018年3月,该公司就成功在新三板挂牌,总股本为0.67亿股。在新三板的出色表现,也成为了青岛食品本次冲击IPO的动力之一。

此次IPO,青岛食品拟将募集资金全部投向智能化工厂改建、研发中心建设、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三个项目,共计约4.64亿元。

《投资时报》研究员查阅该公司招股书注意到,2017年—2019年(下称报告期),虽然青岛食品的营收及净利润依然保持稳定增长,但前述两项业绩指标的增速均出现了滞缓的情形,其业务范围也始终未走出山东。并且,该公司此前未披露的股权转让事宜亦遭到监管部门通报。

股份回购事项遭通报

青岛食品是由青岛食品厂作为发起人,采取定向募集方式于1992年9月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该公司主要从事饼干与花生酱等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青岛食品的主要产品包括“青食”品牌钙奶饼干、“青食”品牌休闲饼干和“海友”品牌花生酱,同时该公司还通过OEM模式代工生产少量花生酱产品。

据招股书数据披露,报告期内青岛食品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处于逐年递增态势,营收分别为4.44亿元、4.74亿元和4.8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48亿元、0.67亿元和0.75亿元。或鉴于稳步的业绩增长,青岛食品加快了IPO步伐。然而,其却在上市途中遭到了监管部门的通报。

2020年5月22日,青岛证监局向青岛食品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青岛证监局在决定书中表示,经查,青岛食品曾于1999年和2002年两次回购股份,并进行了后续处置,但相关情况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同时,《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该公司关于“1999年9月至2017年7月公司股份登记过户情况”的表格相关数据也存在错误。

青岛证监局认为青岛食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青岛食品公开说明两次回购股份和后续处置的具体情况以及更正后的相关表格。

针对违规的具体情况,青岛食品于2020年6月5日发布了说明公告,显示1999 年4月权证停止交易前,公司通过机构账户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先后共回购权证103.23万股,回购总金额为73.89万元。2001年末,公司又通过两名员工回购社会公众股数85.19万股,金额达117.57万元。回购后股份则由该两名员工代持。

2002年12月,青岛食品将1999年回购的103.23万股股份,以当初73.89万元的回购价格转让给公司内部员工及该员工的近亲属。2004年4月,上述两名员工把各自持有的2001年回购的85.19万股股份以117.57万元的回购价格,又转让给公司内部其他职工及该等职工的近亲属。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两次股份回购行为均涉及内部职工及近亲属,存在关联交易之嫌。而在此次的说明中,青岛食品仅采用了“员工”“内部职工”“该等员工的近亲属”和“相关人员”等十分隐晦的词语进行表述,并未能公开回购者的具体情况。

业务半径未出山东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青岛食品引以为豪的稳增业绩并非成色十足。虽然报告期内,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处于逐年递增态势,但二者的增速均有所放缓。

营收方面,2018年及2019年增速分别为6.62%和1.96%,可以看到2019年营收增速明显比上一年下滑了近5个百分点。再看净利润,2018年及2019年青岛食品净利润较上一年增速分别为40.25%和12.28%,2019年增速更是骤降近28个百分点。

而造成青岛食品业绩出现滞缓的原因,离不开其业务及产品的单一。据招股书信息可知,报告期内,该公司饼干产品贡献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高至八成,分别为79.87%、82.61%和83.16%,贡献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更是高达93.48%、93.10%和92.94%。

可见,青岛食品的经营业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饼干产品的销售情况。

然而,近年来,中国饼干行业一直保持快速发展势头,以嘉士利为代表的本土品牌不断针对年轻人推出新产品,加速同业并购;以卡夫、亿滋味首的国际品牌高度重视中国零食市场,不断打造新产品,推动消费者做出更多尝试。

对于如何应对饼干市场不断加剧的竞争所带来的风险,《投资时报》研究员电邮沟通提纲至青岛食品,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除了单一的业务产品,销售区域的过度集中也加剧了青岛食品业绩的滞缓问题。据招股书数据披露,报告期内,青岛食品来源于山东省内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均超80%,分别高达80.02%、82.06%和82.29%,业务分布高度集中。

虽然,该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近年来已经致力于开拓发展山东省外市场,并大力发展网络销售业务,但销售渠道的拓展需要一定时间,因而销售区域集中存在的风险短期内仍无法排除。

此外,青岛食品还存在成本出现大波动而引起业绩不稳定的风险。据《投资时报》研究员了解,报告期内,该公司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比例均超八成,分别为83.13%、82.36%和82.53%。原材料主要包括面粉、白砂糖、花生米、花生油等农产品加工产品,因而其价格受相关农产品种植面积、气候条件、国家政策及市场需求等影响较大,极易产生较大波动。

青岛食品2017年—2019年净利润及增速情况

  数据来源:公司招股书

(文章来源:投资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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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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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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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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