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眼光取消科创板IPO准备工作

新三板报-2020年7月25日-北京消息,新眼光(430140.OC)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 A 股 IPO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申报相关工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准备工作事宜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准备工作事宜的议案》。

后因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首次提出了对科创板属性的统一评价体系,进一 步明确了科创属性内涵和外延,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目前的财务指标及相关评价体系指标,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取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准备工作事宜的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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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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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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