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精选层路演新规发布 公开发行有3种定价方式供选择

5月19日傍晚,证券业协会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对发行人和承销商在精选层“小IPO”所需经历的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发布投价报告等几大流程作出了规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比发现,与去年科创板的承销业务规范不同的是,此次《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明确允许发行人和承销商在询价发行时,可以采用视频会议等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路演推介。此外,与科创板不同的是,精选层公开发行有多达3种定价方式可供选择,其中竞价发行是新三板独有的一种发行方式。

可用视频会议进行路演

去年5月31日,证券业协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而今年5月19日发布的《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在相关要求上有相似之处,不过总体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有所简化。

记者对比发现,与去年科创板的承销业务规范不同的是,此次《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明确允许发行人和承销商在询价发行时,可以采用视频会议等方式向经协会注册、符合协会规定条件并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交易权限的网下投资者进行路演推介。

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仅较为笼统地表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现场、电话、互联网等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路演推介。”文件中并没有提及“视频会议”。

从反馈情况来看,一些投行人士对允许在精选层询价发行阶段,通过视频会议进行路演持欢迎态度。

竞价发行是新三板独有

此外,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还要求“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而在《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中则没有相关具体的要求。

根据《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精选层公开发行有多达3种定价方式可供发行人选择,分别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下询价或网上竞价等。相比之下,科创板的定价方式只有向网下投资者询价这一种。

据全国股转公司有关人士日前介绍,在精选层的3种发行方式中,竞价发行是新三板独有的一种发行方式。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竞价发行的发行对象全部面向网上投资者,除关联方外合格投资者均可参与竞价申购。申购规则方面,每个投资者只能申报一次,报价即申购,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设置最低申购价格并提前披露,投资者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此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还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价格确定机制。

针对承销发行阶段出现的违规行为,《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规定,承销商及其工作人员、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律师事务所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的,协会将参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自律管理规定采取自律措施或依法移交其他有权机关处理。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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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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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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