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场自然人投资者的交易经验如何认定?

对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包括投资经历、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三类,除任职经历外均需具有2年的最低年限要求。自然人符合三类中任何一类即可。具体来看:

一是投资经历。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其中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A股、B股均可计入上述证券的类别。2年的起算时点为自然人投资者本人一码通账户下任一证券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系统发生首次交易的日期。该日期可通过主办券商向中国结算查询。

二是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三是任职经历。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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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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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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