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子沐团队的精选层概念股比券商统计的少了5家?

新三板报-2020年4月12日-北京消息,最近常常接到投资者的疑问,为什么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统计的精选层概念股只有119家,而其中几家券商统计的确实121家或是124家呢?这是不是新三板报不严谨、不准确呢?

在此,刘子沐团队必须要说明,我们是按精选层相关规定及全国股转公司问询函,总结出来的精选层概念股标准进行统计,而即便是如此,还是有浑水摸鱼的企业。目前与券商统计误差主要在这几家企业上面。

一、剔除企业:秦森园林一句话蹭热点

秦森园林共有3份公告涉及精选层,一份为适时启动精选层公告,两为全国股转公司的问询函。为什么要问询呢?因为秦森园林的启动精选层的公告中,通篇都是讲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只有最后一句话提到精选层。

第二天,全国股转公司就发布的问询函,要求具体说明精选层申报相关工作的现状,进展和后续安排。并且还要就是否与券商签署保荐协议或辅导协议、或向证监局提交辅导备案资料的进行具体说明。

秦森园林给出的回复是, 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结束后就申报精选层事宜与相关方进行当面磋商。同时承认, 尚未与券商签署保荐协议或辅导协议,亦未向证监局提交辅导备案。

也就说,秦森园林一句话就把自己送进了券商的统计名单,而精选层筹备的工作甚至没有提交到董事会。而疫情何时结束,谁也没有答案。只是券商的报告一发布,倒是帮了秦森园林定向增发一个大忙。

二、剔除企业:朗朗教育程序有问题

朗朗教育在2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启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其中不排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可能,而且这句话是括号里的。也就是说究竟是选层A股还是新三板精选层,朗朗教育并没有最终明确。

而且一个最为重要的是,朗朗教育的主办券商为中泰证券,而辅导券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公司。而精选层相关文件要求是主办券商与辅导保荐券商必须为同一家券商。因此朗朗教育并不符合精选层的要求。

不过,4月10日,朗朗教育发布公告更换了主办券商,聘请了申万宏源为主办券商,符合了精选层的要求。下周将被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重新纳入统计范围。

三、剔除企业:盛世光明蹭精选层热点遭遇处罚

盛世光明于3月23日与中国银河证券北京阜成路营业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内容涉及进入精选层、定向增发、公开发行等重大事项达成战略合作。这种操作应该是百家精选层概念股中唯一一家与营业部签署协议的。子沐团队觉得十分滑稽和可笑。

3月25日,全国股转公司专门就此事进行了问询,要求说明营业部是否具备保荐机构资格。同时,其主办券商与战略合作券商并不是同一家。也不符合精选层的要求。

随后,在3月30日,盛世光明又表示银河证券阜成路营业部是协助其与银河证券总部签署的合作协议。如果能顺利进入创新层,那再签券商辅导协议。并按精选层程序推进。

4月1日,盛世光明收了监管工作提示函,对时任盛世光明董事长孙伟力 、董秘李松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进行了工作提示,这是最轻的一种处罚。违规的内容就是上述精选层的公告。

四、剔除企业:纳晶科技控股股东或变更不符合要求

纳晶科技入选申万宏源精选层名单着实莫名其妙,因为即便是广证恒生也不敢如此任性。因为其精选层筹备的内容是包含在其《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之中。如果按这个标准至少还有5家企业应该被纳入统计。

纳晶科技正在进行一次史无前例的大比例配售,这将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因此至少在24个月内是不符合精选层的要求。根据审查问答的规定,要保持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的稳定,要求最近24个月主营业务不能发生重大变化,最近12个月内如果发生重大资产重组,那么重组之前的挂牌公司应当符合进入精选层的标准(市值除外),要求24个月内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最近24个月内董事、高管不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很明显,在配售之后,纳晶科技大股东会易主,因此不符合精选层入围要求。

五、剔除企业:高德信,立信说他是,他就是吗?

高德信的热点蹭的更是离谱。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解除签订约定书中涉及到了精选层的审计服务。公告中根本没有涉及高德信与精选层任何态度和关系。只是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逾期为高德信提供审计服务,因此,高德信与其解除审计约定书,另聘其他审计机构。

而蹭上热点的核心是,是立信的《 告知函 》中提到,高德信申报精选层,就此被一些券商研究部门纳入精选层统计范围。根据公司治理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精选层相关信息披露规定,这种描述根本就不算是精选层概念股。

立信的意思很明显,高德信要申报精选层,但是却不公布 申报材料所需范围、 内容及时间 ,所以立信无法完成审计。这正说明该公司是想蹭精选层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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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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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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