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疫情相关信息披露行为

新三板报-2020年4月3日-北京消息,为引导挂牌公司在全面复工复产背景下规范披露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相关信息,便利投资者准确了解挂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4月3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疫情相关信息披露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导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及时、客观地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股转公司针对特殊时期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加强业务支持和服务保障,实施信息披露专岗服务,指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挂牌公司及时披露生产经营受到疫情影响的重大信息;如因受疫情影响,挂牌公司无法及时披露临时公告的,须主动告知主办券商,主办券商应及时披露风险揭示公告。实践中,绝大多数挂牌公司能够依法依规披露相关信息,但也有部分公司存在内容披露不充分、进展披露不及时等问题。

当前,我国境内疫情防控向好态势继续巩固,复工复产积极有序推进。在此背景下,本次发布的《通知》对挂牌公司受疫情影响信息披露问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一是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因疫情原因仍停产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的挂牌公司,以及复工复产后产能利用率大幅下降或可能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应及时披露受疫情影响的临时公告,充分说明影响情况。二是已披露相关公告的公司应及时披露进展公告。三是主办券商应主动了解挂牌公司复工复产情况,督促公司披露相应临时公告,协助公司借力资本市场缓解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继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持续优化监管方式,加强市场服务,便利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密切关注挂牌公司受疫情影响情况,主动防范化解相关风险,全力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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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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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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