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精选层概念股出现首例否决发行方案的案例

新三板报-2020年4月3日-北京消息,新三板精选层概念股出现首例否决发行方案的议案。流金岁月(834021.OC)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否决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这份议案在董事会通过时,是小IPO的发行方案。

流金岁月给出的理由是,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0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审议事项及披露工作的相关提示》(以下简称《相关提示》),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充分讨论并认真审议,上述议案若干事项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相关提示》 的规定,故否决了上述议案。

3月17日,在流金岁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议案。其中规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之在3月24日,流金岁月又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调整了这一方案,改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但不低于100万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4.29%。发行价格区间拟定为 5元至 9.5 元/股,募集资金改为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董事会议案通过后,接流程需要提交到股东大会审议,目前109家精选层概念股的发行方案都是顺利的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而只有流金岁月被否。这是精选层概念股首次否定发行方案。而且,3月24日发布方案是满足3月18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相关提示》要求的。不知道流金岁月究竟该如何制定自己的发行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流金岁月自3月18日至今,出现9笔大宗交易,减持迹象明显。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