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转板意见出炉 多层次资本市场 互联互通开启

继去年10月25日证监会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后,新三板各项改革具体措施陆续浮出水面。3月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可申请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

此政策一出,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和热烈探讨。当前整个A股上市公司还不到4000家,但新三板板块的体量就达到近万家。沉寂了两年的市场,终于迎来了曙光。

转板制度是新三板深化改革的三大改革方向之一,也是改革成败最为关键的制度。转板制度有利于新三板头部公司估值向A股靠拢,提升精选层的吸引力;有利于提升新三板的孵化与培育功能,自精选层向下惠及创新层与基础层的投融资。

如果没有转板制度,新三板将成为一个封闭的市场。而由于投资者门槛较高,精选层的吸引力将大幅下降,优质企业也将持续流失。

转板新政对新三板企业来讲,可以不再经IPO环节直接向沪深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为精选层企业新增了一条上市可选路径,既有利于企业在不同的市场层次和板块间进行自主的选择,更节约了企业上市的时间和财务成本,有利于企业专注主业的发展。

转板上市制度作为新三板改革的核心措施之一,在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间互联互通渠道的同时,也将全面激发新三板市场活力,给予优质挂牌企业成长壮大、向上发展的良好机会。

虽然转板上市制度为企业上市拓宽了一条低成本的上市路径,总体上来看,并非所有优质挂牌公司都符合转板上市的标准与条件。

目前新三板共分为三层: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转板只有精选层的企业且连续挂牌一年以上的企业才行。所以,对于一般的挂牌企业来说,需要从基础层先升级到创新层,再升级到精选层,才有资格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即沿着“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和A股”的路径向上爬升,最终和主板市场实现互联互通。

(文章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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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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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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