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修改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 新增进入创新层的程序衔接

新三板报-2020年3月6日-北京消息,为保障深化新三板改革工作平稳落地,满足企业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业务需求,近期全国股转公司修改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并更名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3月6日发布实施。

《指南》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配套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业务调整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流程。新增认购缴款、提交验资报告、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等发行程序;调整缴费时点及缴费依据的股份数量。二是增加市场主体业务操作自主性,灵活股票挂牌办理时限。在规定股票挂牌业务总的办理时限的前提下,放宽首次信息披露、初始登记、完成缴费、移交缴费发票、挂牌手续等时限。三是配合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新增进入创新层的程序衔接。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并进入创新层的,在初始登记环节,新增披露“主办券商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创新层条件的专项意见”的要求。

本次《指南》的修改,通过对改革涉及的与挂牌审查、股票挂牌业务相关流程变化的梳理,进一步完善了挂牌审查与股票挂牌流程,为各市场参与者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有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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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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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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