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投资者门槛实施后 原合格投资者无需重新认定

新三板报-2020年2月28日-北京消息,在新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实施后,原有合格投资者是否需要重新认定和开通交易权限?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按照我司2019年12月27日《关于修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公告》,本办法修改前已经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投资者保持原有交易权限不变。

即原合格投资者自动转为一类合格投资者,符合基础层、创新层以及精选层投资者适当性条件,无需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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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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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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