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的新材股东减持61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5.15%

挖贝网 2月17日消息,伟的新材(871525)股东东莞神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0年2月14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61万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5.15%。

据挖贝网了解,2020年2月14日股东东莞神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完成61万股的减持,权益变动前东莞神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7.87%,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5.15%。

据了解,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20/2020-02-17/1581934086_185037.pdf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