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科技冲击精选层:公开发行不超8000万股 募资用于研发等

挖贝网 2月11日消息,新三板创新层公司蓝山科技(830815)加入冲击精选层的大军中。公司计划申报精选层,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通过。同时公司介绍,将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在三个方面:研发投入6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1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000万元。

2月7日,蓝山科技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报精选层的相关议案。公司计划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本次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具体方案如下: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8,000万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

(3)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4)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或发行底价在发行时考虑市场情况与券商协商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投入研发项目、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研发进度及偿还银行贷款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投入或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预先投入的或已偿还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未达到项目投资实际需求资金量时,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7)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发行完成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

(9)本议案的有效期限: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在精选层挂牌的中介机构安排方面,公司决定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服务机构,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会计服务机构。

针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拟定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在三个方面:研发投入6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1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000万元。

挖贝网资料显示,蓝山科技是一家集光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光传输接入设备及其解决方案提供商。2018年全年、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费用4098万元、3117万元,财务数据方面,基本可满足精选层标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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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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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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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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