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监管局启动辖区新三板公司公开发行辅导验收工作

新三板报-2020年2月7日-北京消息,今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启动辖区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辅导验收工作的通知》,自2月10日开始,北京证监局开始接收保荐机构报送辅导备案材料,标志着北京地区精选层公开发行工作全面启动。

值得注意的是,已辅导备案的挂牌公司,保荐机构仅需报送关于拟变更目标板块的申请,无需撤回重新申请辅导备案。这是否说明,之前备战转板A股市场的企业可以直接变更为精远层呢?另外,已完成辅导验收的挂牌公司,保荐机构可直接申报,无需重新辅导验收。是否说明,已经通过创业板等A股板块验收的公司,可以不用重新辅导,跳过辅导期,直接转为精选层呢?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证券公司:

按照证监会公众公司部的有关安排,我局将启动辖区挂牌公司公开发行验收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局自2020年2月10日开始接收保荐机构报送辅导备案材料。

二、保荐机构应按《辅导备案登记材料目录》(附件一)要求向我局提交辅导备案登记申请,并填写《辅导备案登记材料签收表》(附件二),备案材料齐备后我局将启动受理工作并向保荐机构出具受理函。

三、辅导期间,保荐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内容应当完备,能够印证保荐机构的辅导过程,底稿中应详细记录在持续督导及辅导期间培训内容和次数、与辅导对象沟通情况、帮助解决的问题等辅导工作。

四、辅导工作完成后,保荐机构应按照《辅导验收申请材料目录》(附件三)要求向我局报送辅导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材料齐备后我局将启动验收工作。

五、我局将重点对保荐机构对辅导对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进行培训的效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向保荐机构出具《辅导工作无异议函》。

六、已在我局辅导备案的挂牌公司,保荐机构仅需向我局报送关于拟变更目标板块的申请,无需撤回重新申请辅导备案,我局也不再重新出具受理函;已在我局完成辅导验收的挂牌公司,保荐机构可直接申报,无需重新辅导验收。

七、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申报材料均改为电子申报,请保荐机构将扫描版的申报文件发送至bjzonghe@csrc.gov.cn,并与我局联系人电话确认。疫情结束后恢复正常申报方式。

联系人:郑可鑫(申报文件接收)  电话:88088227

张金磊          电话:88088083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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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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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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